李伟: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
52fw.cn 06-15 次遇见金融科技(Fintech)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核心是利用 新兴技术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
近年来,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 应用蓬勃发展,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降低了金融 交易成本,拓展了金融发展广度与深度。无论是市场规模,还 是投融资总额,中国都已逐渐成为全球金融科技的领跑者。
文/ 李伟,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
来源/ 新金融大数据
金融科技发展形势
大数据助推金融业务精细化运作。大数据是对数量巨大、 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从 中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的信息技术和服务业态。
近年来,大数据在金融业务中得到广泛应用,通过对金融 数据的整合、建模、挖掘,打造金融服务创新模式,进一步推 动金融业务精细化发展。
一是市场营销更加精细。依托丰富的 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金融机构能够勾画用户“3D”图像,挖 掘潜在客户需求,建立个性化的顾客沟通服务体系,实现精准 营销。
二是业务场景更加精细。通过对客户交易记录、消费习 惯、理财偏好等数据的有效整合,深挖客户急需的、替代性较低的业务场景,形成细分市场的差异竞争优势,避免同质产品、 价格战为主的低水平竞争现象。
三是风险管理更加精细。依托大 数据技术建设风险计量评分体系,根据风险评分实施风险控制 的分级分类,提高欺诈行为识别、反洗钱分析的管理水平。
云计算促进金融服务集约化发展。云计算是实现计算资源 按需供给、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计算模式。
云计算和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凸显了其按需分配、弹性扩展的 资源配置优势。IaaS、PaaS、SaaS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逐步实 现自动资源配置、高效平台管理、优化金融服务。
一是提升金 融服务效率。云计算技术可根据业务需求实时配置IT资源,最 大限度地提高对业务需求的响应速度和支撑效率。
二是降低金 融服务运营成本。通过构建跨层级、跨区域、分布式的后台处 理中心,使得资源集中管理、数据集中存储、服务集中维护、 应用集中部署,避免了闲置资源的浪费,降低了运维成本。
三是满足互联网金融长尾需求。在互联网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的 大背景下,服务模式逐步迁移至线上,长尾客户群体需求不断旺盛。
云计算以其在系统架构、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能够 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金融服务 新特征,满足长尾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撑互联网金 融实现广覆盖、可持续发展。
人工智能推动智慧金融创新发展。人工智能致力于利用计 算机模拟人脑的智力功能,赋予机器以人的智能,是延伸与扩 展人类智慧的综合性技术应用。
在金融领域中,通过打造智能 系统、渠道、产品等,对金融业务流程进行创造性的整合和改造,实现“人工智能+金融”创新发展。
一是让金融产品用户体 验更加智能。采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触摸感知等信息交互技 术,使得金融产品能够“看懂文字”“听懂语言”,实现与用户 的无缝连接与协作,科技发展的“两翼”。正确 应用金融科技,要求把安全和效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考虑。
一方面,没有绝对的安全,过度地附加安全措施而忽视金 融科技发展效率,可能会限制金融科技的创新活力;
另一方面,也不能无底线地追求效率,只讲效率而罔顾安全将导致金 融科技无序发展,引发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个人隐私泄漏等风险。因此要从观念上强化安全意识,在确保金融科技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追求创新效率,建立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补偿能力,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兼顾安全与效率的金融科技发展之路。
运用“监管沙箱”防范创新风险。作为新兴业态,金融科技给金融行业引入了新风险,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焦点。
有的国家采用限制性监管方式,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本质,纳入现有监管体系进行监管;有的国家则秉承适度监管、审慎治理的原则,通过建立科技创新的检验机制,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
中国作为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领跑者,对监 管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更加急迫,同时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更加巨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的“监管沙箱”是 值得借鉴的有益探索。
“监管沙箱”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 实市场,允许企业对创新产品、服务模式大胆尝试,及时发现 并规避产品缺陷与风险隐患。监管者也可通过测试掌握创新本质,有效评估风险,确定开放范围,并判断其对现有监管规则 的影响,从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引导金融科技向有利于消费者权益方向发展。
因此,要汲取“监管 沙箱”等国际创新监管经验,深入研究有弹性的差异化监管方 式,开辟金融科技应用的“试验田”,提供公开、透明的试验 推演和政策激励环境。
加强统筹规划、部门协作和制度建设, 结合现有金融监管报备制度,明确准入门槛、实施程序、试验 时间、合格标准、退出条件等,建立技术创新应用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
同时,要引导合法经营、敢于创新、符合试验 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持真正具有技术创新含量的金融 科技应用;还要对金融消费者做好权益保障工作,从试验范围、产品合同、信息披露、隐私保护、损失赔偿、技术标准等 方面制定合理的消费者保护计划,确保技术创新风险不会从申 请测试的金融机构转移给金融消费者。
运用穿透式监管手段防范业务风险。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混业经营特征,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之间盘根错节,相互交织、相互嵌套,致使业务形态多样易变,不易准确辨识业务本质。
部分金融机构提供的创新服务或产品,分段看可能符 合监管要求,但综合起来看业务本质,则会发现挪用侵占资金、违规交易操作、虚假误导宣传等风险。
因此要强化综合监管,积极运用穿透式监管手段,追根溯源,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广度和频率,防范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在业务链条关键环节嵌入监控“探针”,实时采集风险信息、抓取业务特征数据,对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分析, 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分析金融业务的本质,把资金来源、中间环 节与最终流向串联起来,综合全流程信息识别业务风险。
在业务交叉领域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严格准入条件、业务资 质和业务规则,有效处置突出风险点,切断风险传导路径,防 范风险交叉传染。
运用监管科技提升金融监管能力。近年来,金融创新层 出不穷,给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技术和流程提出了新 要求,监管科技(Regtech)应运而生。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分 支,监管科技的本质是采用新技术在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 建立可信赖、可持续、可执行的监管协议与合规性评估机制, 旨在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降低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
从监管角度来看,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 能等技术,能够更好地感知金融风险态势,提升监管数据收集、 整合、共享的实时性,有效发现违规操作、高风险交易等潜在问题,提升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从合规角度来 看,金融机构采取应用对接、系统嵌入等方式,将规章制度、监管政策和合规要求“翻译”成数字协议,以自动化方式减少人工 干预,以标准化方式减少理解歧义,更加高效、便捷、准确地 操作和执行,有效降低了合规成本、提升合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