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承揽合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52fw.cn 06-12 次遇见关键词
裁判要点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3条、255条、262条、263条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原告为被告家安装电、水管和暖气。双方约定按照该平方计算工钱。材料由原告负责,被告另出材料钱。原告为被告安装好水电后,被告又让原告为其安装暖气。第一次安装暖气是用来醒馍,后为了在原有基础上供另外一个房间取暖,原告让被告加了一个循环泵。半年后,被告又让原告改造,原告没有去。经结算,被告欠原告安装费338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由于暖气不热,被告另行找了安装队为其安装暖气炉,担保责任,即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应符合约定的质量,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原告陈宝霞交付完成了水电暖安装,但是其安装的取暖设备不能取暖,被告要求其修理改造时,原告的不作为致使被告又雇佣别人二次安装,并花费3128元。同时,由原告陈宝霞提供并安装的水管、压力罐、水龙头等设备在一年之内均生锈,其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故法院酌定原告赔偿被告880元的损失合情合理,有法有据,经折抵被告应当支付原告的酬金3380元,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陈宝霞水电暖费2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并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