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52fw.cn 06-28 次遇见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依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的合同。
其与承揽合同的相似之处在于二者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容。
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
1、 二者涉及的关系人不同。
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
2、风险的承担不同。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
委任合同则不同,因为受托人所处理的事务并非自己的事务,而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受托人虽直接处理事务,但并不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这也是自己事务自己承担责任的当然要求。
3、关于合同的有偿性
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必然特点,不具有有偿性的不是承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