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2fw.cn 07-31 次遇见省审计厅厅长 胡章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一是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运用大数据首次对省级109家一级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现了审计全覆盖。三是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对三大攻坚战相关情况、部分重点民生项目等实施了专项审计。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继续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省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着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452.8亿元、降费67亿元。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设立省级债务化解基金,清理整合350家融资平台;安排扶贫专项资金首次超过100亿元;安排奖补资金79亿元,推进“一江一湖四水”深度治理。加快推进创新发展,安排资金14.84亿元,推动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
——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收入质量,全省非税收入占比连续三年下降,从42.5%降至31.4%。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省本级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3亿元,增收3.1亿元,较上年增长0.95%,为预算的100.6%;中央补助我省共计3,693.66亿元,较上年增长5.73%,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1,183.7亿元,较上年增长10.2%。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年中收回各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6.1亿元。加大对市县财力性补助力度,全年补助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870.2亿元,较上年增长17.9%。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和医保补助标准。
——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省财政出台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分类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全省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完善国库资金调度,防范市县“三保”风险。
——着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省政府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工作。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一些当时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整改,至今年5月底,已收缴违规资金或确认收入缴库34.3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或促进盘活资金0.6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3.72亿元,促进财政资金拨付到位62.95亿元,调账处理4.77亿元,修订出台制度办法146项。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7.95亿元,剔除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763.19亿元,同口径相比,较上年增长5.92%,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21.75%;决算支出5,614.48亿元,剔除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763.19亿元,同口径相比,较上年增长5.96%,为预算的118.02%;结转下年153.47亿元。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1.0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05.05亿元,剔除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673.99亿元,同口径相比,较上年增长45.62%,为预算的103.14%;决算支出1,594.22亿元,剔除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673.99亿元,同口径相比,较上年增长47.35%,为预算的101.94%;年终结转10.8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14.59亿元,较上年增长3.47%,为预算的103.47%。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02.74亿元,较上年增长303.66%,为预算的377.51%;支出1,058.07亿元,较上年增长155.52%,为预算的261.59%;本年结余844.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05.54亿元,较上年增长149.49%;收支规模大幅增长,合同金额45.47亿元。
(三)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对2011年至2016年通车的39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39个项目主线总里程2,899.12公里,概算总金额2,314.13亿元,决算报审金额2,909.84亿元,审计净核减28.3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超概算。39个项目中,有33个项目超概算,占项目总数的86.8%;超概总金额576.05亿元,超概率为24.9%。二是招投标及项目变更管理混乱。39个项目均存在应招标未招标或规避招投标的问题,部分项目标段被围标、串标;20个项目的668项变更未按规定报批或违规拆分规避审批;14个项目的2146项变更申报和审批滞后;30个项目的381项变更不合理、审核不严。三是资金和资产管理不合规。34个项目违规挤占项目建设资金5.39亿元;25个项目已征3,377.99亩用地闲置;13个项目资产移交手续不到位;21个项目资产处置不合规,涉及金额7,265.27万元。四是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到位。有的项目公司自立名目发放奖金、津补贴,有的招待费超支严重,有的超标准购车。
七、审计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40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2件、公安机关3件、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5件。至2020年6月底,已结案10件,已处理105人,其中:批捕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诫勉谈话12人、批评教育31人。主要情形:
一是公共资源管理领域的以权谋私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21件。主要是公职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处置、重大政府采购中利用公权力,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违规处置或侵占国有资产、操纵招投标向特定企业或个人输送利益等。如:某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公务用车采购中,人为拆分采购,规避招投标程序,直接向不具备汽车销售资质的民营企业购买汽车。
二是乱作为不作为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0件。主要是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损失。有的违规决策决定重大经济事项或对外投资;有的将土地无偿提供企业使用;有的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疏于监管;有的违规操作或协助企业、个人造假,向不符合条件企业或个人发放信贷资金。如:某县农村商业银行5名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帮助贷款人骗取贷款,或“借名”“冒名”放贷,或擅自发放跨区域交叉贷款等,导致贷款本息损失。
#p#分页标题#e#三是基层村组干部的“微腐败”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5件。这些案件线索一般涉案金额较小,主要是基层村组干部,采取虚列支出、伪造资料或隐瞒信息等手段,贪污、套取、骗取民生资金。如:某县3个村多名村干部在扶贫专业合作社运营过程中,编造虚假资料套取产业扶贫资金,通过不入账、虚开票据等方式侵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
四是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审计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件。主要是少数部门单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津补贴发放的规定,私设“小金库”,侵占挪用财政资金;少数公职人员在职务影响范围内违规经商办企业。如: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间,某县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公职人员从商业银行贷款950万元,用于其承包的房地产建筑工程建设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主动对接中央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及时将新增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到市县基层,确保“六保”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各项工作。三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强化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清理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统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等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快推进电子财政一体化建设,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透明、高效,提高管理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助力财政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加强财政与审计部门的联动,健全财政与审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抓机制,着力解决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问题。三是完善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已作为补充资料印发会议。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部门和单位已经或正在积极整改,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