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52fw.cn 03-26 次遇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0日、3月23日、3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聚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为 CRESCENT UNION LIMITED,以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一期”)、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二期”)。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存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20日、3月23日、3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3日所公告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中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方员工持股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期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条件尚需进一步论证,员工持股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期存在不符合战略投资者条件的可能性。此外,根据公司与CRESCENT UNION LIMITED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中,若已经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发行对象部分或全部放弃其约定的股票认购份额的,该部分份额将由CRESCENT UNION LIMITED认购。
此外,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故员工持股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期是否符合战略投资者条件,根据此前协议约定可能涉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之间认购份额的调整,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相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