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尹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52fw.cn 04-23 次遇见原标题:一人贪腐 带坏一批
尹志刚,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二级高级警长,曾获得江苏省道德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8月,尹志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我曾经流血奋斗、忘我工作,今天却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我追悔莫及。”尹志刚在忏悔书中写下的这几句话,令人唏嘘。
1、思想蜕变,防线逐渐崩塌
1985年初,尹志刚成为原淮阴市交警支队一名合同制民警。他兢兢业业、充满激情,曾跳河勇救落水妇女、空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负伤,也因此成了淮安警队一颗闪亮的“明星”。
彼时的尹志刚,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样——因为“各项工作都有很大成绩”,逐渐成为媒体关注焦点。他也先后获得“中国好人”“江苏省道德模范”“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1年底,尹志刚由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被提拔为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从一名合同制民警成长为处级领导干部,这在当地引起不小轰动。
然而,在光环的笼罩下,尹志刚的内心却逐渐失衡:“看到周围的人都在买别墅,感觉自己不比别人差、不比别人贡献少,为什么就比不过人家?”从第一次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收取他人一个猪腿,到后期坦然收受他人10万元现金,思想上的蜕变,让尹志刚的防线逐渐崩塌。
贪婪之门一旦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办事必须要“见钱”在尹志刚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市级机关一驾驶员杨某自认为与尹志刚关系较好,且逢年过节皆有“表示”,多次请尹志刚帮忙将其亲戚调至车管所做辅警,尹志刚最初以各种理由推托搪塞,但在杨某送出2万元后,他当天便安排人开出调令。
淮安市车管所副所长李某是尹志刚一手提拔的“嫡系”,为了“投桃报李”,李某每逢春节、中秋节便向尹志刚送上10万元。2015年,同在交警队工作的亲戚委托李某送给尹志刚10万元,希望在当年的人事变动中得到提拔。当时临近中秋节,李某在自己按例拜访送钱时,顺便提起亲戚提拔的事情,但尹志刚认为这10万元是李某依惯例的“孝敬”,并不是请托办事的钱,李某亲戚当年未能得到提拔。2017年,又到了人事变动时,李某不敢怠慢,专门送10万元给尹志刚,特地强调这是为了亲戚提拔才送的,其亲戚才如愿得到提拔。
2、任人唯亲,编织“小圈子”
2012年初,尹志刚正式就任支队长后,其原所在的二大队一帮兄弟便找到了庇荫“大树”。几个“铁杆”下属迅速占据支队重要岗位直至案发。在私下场合,这些“小圈子”里的人都称尹志刚为“老板”。“各种有求于我的下属、朋友、机关干部等人不断增多,为了沾上我的光,捧着我、围着我、哄着我,让我觉得飘飘然。”尹志刚回忆说。
尹志刚上任没两个月,便将二大队的“小跟班”李某调到市车管所担任考试股负责人,几个月后便将其提拔为车管所副所长,分管考试股。考试股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按照规定,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三年一轮岗,而李某却霸占考试股岗位长达7年之久。
津淮车辆检测公司是交警支队另一重要“财源”,作为机关单位下属企业,该公司主要经营车辆检测、标牌制作、车辆维修业务。尹志刚就任支队长后,立即安排该公司原负责人轮岗,转由亲信张某担任负责人,直至案发。
这些得到重用的“兄弟”没有忘记尹志刚的“知遇之恩”。经查,2012年以来,李某先后十余次送给尹志刚现金人民币120余万元,张某先后十余次送给尹志刚10余万元。
淮安市交警支队在职民警约480人,人数多、职位少,为了向上升迁,不少人走起了尹志刚的门路,“送钱就能提拔”慢慢成为交警支队的潜规则。据统计,2009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间,尹志刚共计220余次收受他人钱物,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就收受贿赂312.8万元,下属行贿、送礼人员近40人。
一把手贪腐,往往带坏一批人、带乱一方风气。尹志刚案发前后,该市交警系统先后有近10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多名驾校校长、考场承包人接受审查,驾驶员培训、考试行业乱象丛生。2017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交警支队县处级干部2人,各级科所队正职10人、副职6人,普通民警7人。
3、精神空虚,迷信“大师”
尹志刚信仰缺失,精神空虚,心存侥幸,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所谓的“大师”,家庭装修、办公室布置、个人升迁等事项都依赖“大师”指点迷津。办案人员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