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医融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真甜农业科技
52fw.cn 04-22 次遇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1民终23566号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医融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真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广州田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民终235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广州医融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500元,由上诉人广州医融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