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林达控股:主要交易 - 终止有关出售新汇银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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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8:50:37 中财网
原标题:林达控股:主要交易 - 终止有关出售新汇银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买卖协议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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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41)
主要交易
終止有關出售新滙銀之全部已發行股本之買賣協議
茲提述林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二零一九年七月
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二
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二零一
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之公告
(「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出售新滙銀之全部已發行股本。除非另有界定,
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知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由於於截止日期前並非所有先決條件已獲達成
(或經買方豁免,視情況而定),買賣協議已告失效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且根據買賣
協議之條款及條件賣方及買方彼此間均毋須再承擔任何義務及責任。本公司將尋求
其他機會及╱或其他方法,以盡量降低短期內本集團貸款融資業務發展不確定性的
風險。
由於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已告終止,本公司將不會召開及舉行股東特別
大會以供股東考慮及批准買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因此,本公司不會寄發通
函。
董事會認為,終止買賣協議將不會對本集團之營運及業務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承董事會命
林達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潘喜安
香港,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三名執行董事,為謝炳先生(主席)、吳曉林先生及潘喜安
先生;三名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