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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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3月21日 17:36:21 中财网
原标题:聆达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
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
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后续具体合作协
议的签署进行持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本公告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
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协鑫控股)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通过密切合作,在光伏
产业链各环节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深度合作,在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本运
作等方面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创造更大
的商业价值,为光伏产业和金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各方盖章后生效,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NWBRY4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钢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7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一大街2号(2)综合
楼二层20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
智能公关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
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养
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
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说明:协鑫控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见证方:金寨县人民政府
(一)合作纲领
1、合作原则:双方以符合国家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基础,坚持互惠共赢、同
等优先的原则,在新能源产业链深度合作,构筑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2、合作目标:通过密切合作,在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深度合
作,在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
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为光伏产业和金寨经济社会
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合作内容
双方拟在下列方面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供应链深度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链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夯实和提升双方的行业优势地位,
共同打造专业分工、错位发展、相互协作的行业发展生态。双方将在硅料、硅片、电
池、组件、电站供应链端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21至2025每年在硅
片、电池、组件合作总规模分别不低于5GW、8GW、10GW、12GW、15GW。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协调旗下金寨嘉悦新能源优先采购保利协鑫的高效硅片;在
同等条件下,乙方协调协鑫集成优先采购甲方旗下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
电池片。
2、资本股权合作
依托双方在新能源产业链的优势资源及上市公司平台,双方拟在资本运作层面开
展深度合作,乙方将协调协鑫旗下上市公司通过参与甲方定增、参股金寨嘉悦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电池公司等形式参与甲方电池产业。
双方协商在太阳能电池产业通过资本市场互相发挥各自优势进行业务重组。
双方拟在上游多晶硅材料和下游光伏电站等领域,进行深度资本股权合作,包括
但不限于设立合资公司、互相参股等方式。
3、依托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拟在金寨县共同合作建立占地1000亩的碳中和新能
源产业园项目,双方与地方政府共同成立碳中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基金规模初定50
亿,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和各方实际,可以分期分步到位,具体可由各方另行签订相关
协议明确。利用双方资源引进先进上下游新能源产业项目,打造碳中和新能源产业链,
为金寨绿色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三)合作机制
1、双方建立高层联席会议机制,确定合作的战略性安排,沟通重大项目进展,
检查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实质合作。
2、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共同成立合作联络小组。合作联络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是负责安排高层联席会议交流;二是负责协调落实既定的合作事项,组织、协调和
推动合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并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合作联络小组成员另行商定。
(四)保密条款
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技术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
应为保密信息(下称“保密信息”)。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接收(知晓)保密信息的一
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事项除外。
(五)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
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业务合作时签订具体合
同,并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具体业务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如在协议效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获得对方书
面同意后本协议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双方都有很强新能源行业发展背景,且产业链上有着互补优势,双方自
愿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发挥双方的优势,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为
光伏产业和金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
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
作内容及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双方的合作能否正
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
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目前交易各方根据框架协议约定
的内容开展工作,尚无具体实施项目。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沃达工
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ChillHit Labs Inc.,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该
协议合作期已于2021年2月20日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014)。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和定期报告已登载的有关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
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