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可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2fw.cn 06-20 次遇见萧女士与前夫席某是2017年9月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时双方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5岁的婚生女儿由萧女士抚养,席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900元,直至女儿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但是离婚后,席某一直不按当初的约定给付抚养费,萧女士和女儿多次登门索要,也屡屡空手而归。萧女士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知可否?
【律师点评】
一方面,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对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合意的书面协议。一般来说,只要离婚协议书是真实有效的,则对离婚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但问题是,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并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协议书在尚未确定是否合法真实有效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作为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