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女子称33岁丈夫实施家暴 向其索赔200万元
52fw.cn 07-16 次遇见夫妻之间约定不能有家庭暴力,如果发生家庭暴力,过错方要赔偿对方200万元,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记者今天获悉,昌平区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50岁的林女士嫁了个“小”男人,她的丈夫刘先生只有33岁。为了解决婆媳间矛盾,2007年6月,林女士和刘先生签订了一份《婚姻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了双方应“互相忠诚于对方,坚决反对婚外恋及婚外性行为”等夫妻义务。其中协议的第一条明确约定:“反对家庭暴力”;在协议书的第七条中还约定了“若因以上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支付无过错方200万元”的违约责任。
林女士介绍说,2008年的时候,丈夫刘先生提出离婚。由于自己不同意,丈夫便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2009年11月,夫妻二人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林女士认为刘先生违反双方签订的《婚姻协议书》,在婚姻期间存在家庭暴力,因此要求刘先生依照协议书支付违约赔偿金200万元。同时,林女士还提交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刘先生曾因家庭暴力被行政拘留7日。
而刘先生则认为,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并非家庭暴力,而是夫妻双方年龄差距过于悬殊,并且家人对他的婚姻强烈反对。因此,双方离婚的情况不符合《婚姻协议书》所约定的给付赔偿金的情况,不同意给付赔偿金。
记者了解到,法院对涉及夫妻之间《忠诚协议》的类似案件曾作过调研,调研结果认为,如规定有不忠行为者把财产给对方或归第三人,该第三人一般为子女,该类忠诚协议有效。此类协议中的涉财产部分在一方具有不忠行为时就生效,在诉讼中,可以成为法院分割相关财产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往往为了取得一定的震慑效果,约定的数额比较大,如“本人张某真诚守信、对妻子李某绝对忠诚,绝不会再发生原则性问题以及和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如今后夫妻任何一方有出轨或违反原则性问题,违反一方以人民币1000万作为对方的精神心理补偿”。对于该类协议的效力,一般应当承认其效力,只是在诉讼处理上,法院会基于给付方的经济能力问题,对数额予以调整。
具体到林女士和刘先生一案,林女士能否获赔200万,首先要看法院能否认定刘先生有家庭暴力行为,其次要看导致离婚的因素究竟是年龄差距过大还是因为家庭暴力。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协议约定的赔偿条件,林女士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林女士能否获赔200万,也要看法院对赔偿数额的调整结果。
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一组各色案件,绝不只是新鲜,细品其中启示,想想怎样避免。 (记者 申峻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