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加盟,遭遇“霸王合同”?
52fw.cn 08-25 次遇见想创业,采取加盟方式不失为一条好途径,一些公司也打着“风险小,利润高”的旗号,吸引创业者加盟。
但“加盟有风险”,日前,读者胡先生夫妇向南方日报反映,他们加盟一珠宝公司后,非但没有赚到钱,还亏损得厉害;想要终止加盟时,才发现签署的合同并没有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律师说,那就是一个甲方合同”。记者前往求证,涉事公司要么人去楼空,要么推三阻四拒绝接受采访。律师提醒,加盟前要看清合同内容再签。
反映创业加盟,遭遇“霸王合同”
“我们现在是血本无归啊,投入了25万元,现在就只剩下6.9万元的店铺押金,还有3万多元的货压着,想退又退不了。”胡先生的太太激愤地对记者说,去年4月,她辞去了原来的会计工作、丈夫也辞去了软件设计工作,一起从北京来到广州,准备创业。9月,他们在琶洲的加盟展会上了解到广州市×斐印象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的一些情况。几次接触后,他们觉得×斐提到的“75%的利润,零风险加盟以及后续服务”都很诱人,于是决定加盟。
胡太太说,签订合同时,×斐口头承诺会做店面评估,为其选出“最能赚钱的店铺”。但是,“他们之前也给我们看过几个店铺,但我们都不太满意。那天×斐的工作人员带我们去看白云区的那个店,租金2.3万元,有点贵,但他们保证说一个月能赚6万元,甚至9万元,绝对没问题,我们才签了租店合同。”
租好店铺的第二天,胡先生和×斐签订了“卡×罗”银饰的经销合同,但公司的代表不是之前接触的李先生,而是陶女士。而最让胡先生纳闷的是,“之前李先生口头上承诺的各种服务,包括随时退货都没有写入合同。”胡先生说,“但我们觉得合作就是要相互信赖,就没有对合同产生质疑;没想到这一时的疏忽,却让自己后悔不迭。”
胡先生说,×斐原来口头承诺的服务后来基本上都没有做到:装修补贴条件苛刻,需要进货够10万元才能得到8000元的补贴;开业以及随后的各种活动策划都不是原来保证的“量身定做”,大都能在网上查到相似内容;培训也敷衍了事。更让胡先生郁闷的是,“产品的质量也有问题,不断有客户来投诉,(首饰)不是断了链子,就是(镶嵌的)石头掉了”。
而更让胡先生讶异的是,自己和×斐的李总经理协商后,登录公司系统准备换货时,发现系统登录不上。
眼看着自己的店铺不断亏损,胡先生决定结束加盟。胡先生称,李总经理曾经口头承诺过:生意不好的话,货品随时可以退回。于是,他就向李总经理提出结束合作,不料对方却要求他书面提出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且×斐不会退回货款。
暗访“子公司”不见人影,“总公司”仍在经营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斐位于越秀区五羊新邨的办公室,只见大门紧锁。按照胡先生提供的×斐的“总公司”的地址,记者又来到位于广州大道南的广州市点×城珠宝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城”)暗访。
公司是是一栋面朝广州大道的小楼房。记者假称有意加盟后,一名自称姓陶的女士接待了记者,她递给记者一份“卡×罗”银饰的画册,介绍说:目前点×城旗下虽然有4个品牌,但只有“卡×罗”接受加盟,并由点×城下边的公司×斐负责管理。她说,自己也是×斐的人,她本来也在五羊新邨办公,但因为公司要扩大规模招更多的人,公司才让她暂时来这里办公。她详细讲述了加盟后×斐会提供给加盟商的一系列服务,内容基本上与胡先生反映的一致。
当记者问到广州是否有其他加盟商,“能否先参观一下他们的店铺时”,她迟疑了一下说:“有过一家,但现在因为加盟商老家有事结束营业了。不过,他们之前一个月卖过7万元,店铺租金也只有1.2万元,在白云区那边。”但又表示,该加盟店不归她负责,她也不管售后,对业绩也不太清楚。
随后,她主动带记者参观了生产车间:面积不大的楼层被分割成六七个负责不同生产流程的小车间,大概有十几个工人在工作,其中有几个没穿工服。走进第一个隔间,中间摆着一个环形柜台,摆满各式戒指;而四周也有长方形柜台以及壁柜,里面也摆满了各种项链、手链等饰品。陶女士称,公司现有3万多款产品,都是自己设计生产的;除钻石以外,其他所有的产品都在这里生产,只是所用的品牌标签不同。
明访采访扑空,疑点重重
此前,记者联系采访×斐的李总经理,但他却以自己在外地开会,并且不能确定记者身份为由拒绝了采访:“实在要采访的话,你们就带着记者证到我公司来!”
日前,记者再次来到×斐位于五羊新村的办公室,欲当面求证上述情况,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根据胡先生的说法,点×城是×斐的总公司;记者暗访时,陶女士也在点×城办公。那么,前者应该知道后者的情况。于是,记者又立即赶往点×城公司。记者向前台出示记者证、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连声说:“×斐已经不归我们管了。”应记者要求,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公司的陈厂长,但陈厂长却一直拒绝接受采访。当记者询问×斐之前是否有人在这边办公时,旁边一名青年男子断然回答:“他们没有人在我们这里办公。”记者出示了之前负责接待的陶女士的名片后,此人仍坚称,×斐的人从来都没有在这边办公过。
正在此时,一中年妇女走来质问记者的来意。记者问其身份,她表示她“只是在这里上班的”,拒绝透露其身份。记者从前台工作人员套问出,她是公司的人事经理;但工作人员又拒绝透露其姓名。
为了保证采访的深入,记者向其出示了记者证后再做努力:“经理,此事涉及贵公司的声誉,能否帮助联系采访贵公司的负责人?”她听记者叫出其职务后一愣,称“如果公司负责人愿意接受采访的话,会直接和记者联系,但我本人不会作任何处理”;至于×斐和点×城的关系,她称自己“不是负责这方面工作的,并不了解”。
按照胡先生的说法,当初和他们签订合同的就是陶女士,她是最重要的当事人;而且从暗访时她递给记者的名片上看出,她是×斐的招商经理。于是,记者又多次致电陶经理,但她却一直关机。
由此,记者只好列出以下疑问有待相关人员出来证实——
1.点×城与×斐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否如胡先生说的是总公司和子公司?×斐现在何处?
2.“零风险”投资以及各种后续服务的口头承诺是否属实?
3.胡先生从×斐进的货问题多多,生产厂家是否存在粗制滥造,甚至以次充好的行为?
4.×斐经营的产品是点×城生产的,陶经理也在后者那里办过公,但为何后者的负责人却一再推三阻四,拒绝记者的采访?
记者又从网上搜索到,早在2007年,有媒体曝光:点×城公司下属的一些专卖店售卖假宝石和假K金,被工商部门查处并勒令关门整顿。
■律师提醒
加盟之前,弄清合同
#p#分页标题#e#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说,对于×斐人去楼空的情况,胡先生可以追究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胡先生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前财产保全,尽量让损失降到最低。
但杨律师也认为,由于在合同方面不占优势,胡先生想要维权的难度很大。她说,很多人缺乏法律常识,合同几乎不看就签了;有人就算有点法律常识,但经不住营销人员的几句好话,就草草签了合同。为此杨律师提醒,当事人如果在签合同前,不清楚合同对自己是否不利,那么他可以向律师询问,进行逐条的分析,这样签合同就保险很多。
撰文/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魏方 实习生 邱晓敏 彭楷迪
(原标题:创业加盟,遭遇“霸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