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52fw.cn 06-09 次遇见所属频道: 大气治理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 建设项目 住建部
16.2.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退还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应返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