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工程仲裁 太阳能子公司涉重大诉讼
52fw.cn 06-18 次遇见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11月12日,资本邦讯,太阳能发布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太阳能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有关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1、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诉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新能源”)、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控股集团”)、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原中能”)、汪陈德、查进、查正发买卖合同纠纷案。
镇江公司与振发新能源分别于2017年9月27日、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25日签订了《组件销售合同》、《补充协议1》及《补充协议2》(合称“主合同”),振发新能源向镇江公司采购多晶组件210,038,010.00元。根据主合同约定,2017年9月27日振发控股集团与镇江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及《合同变更协议》(合称“质押合同”),约定振发控股集团以所持有的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的股权(即:15,000.00万元/万股)质押给镇江公司,为振发新能源在主合同项下210,000,570.00元债务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7年10月19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2018年9月3日,固原中能与镇江公司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