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税务大幅精简企业省内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52fw.cn 07-11 次遇见7月10日,据海南省税务局消息,该局出台《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通告》,大幅精简企业省内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通告规定,合同小于500万(不含)的,可不需向机构所在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不需在经营地办理跨区域涉税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相关事宜。企业全部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不需在经营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月10日,据海南省税务局消息,该局出台《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通告》,大幅精简企业省内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通告规定,合同小于500万(不含)的,可不需向机构所在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不需在经营地办理跨区域涉税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相关事宜。企业全部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不需在经营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