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大局意识 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
52fw.cn 07-31 次遇见中国网7月31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对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提供了依据与准绳,对于及时化解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推进旅游行业的复工复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便于旅游行业更好地把握《通知》的精神,准确地贯彻《通知》的要义,我们就《通知》的相关问题,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旅游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天星副教授进行了采访。
中国网:据我所知,在《通知》发布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就疫情期间民事案件的处理、执行案件的办理等,发布了权威性回应、出台了系列通知。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针对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出台《通知》,您能否谈谈其背景和目的。
王天星: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给中国乃至全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人民的正常生活,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旅游行业,作为一个以人的行走、异地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行业,疫情以及疫情防控之措施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的影响可谓是“断崖式冻结”,让很多旅游经营者被迫关门、歇业,让很多旅游者的行程取消、中断,有的甚至在异地被迫“滞留”,其给旅游业带来的冲击,已经难以用“深远“二字描述。由于旅游行程的突然取消、中断、旅游者的滞留等,必然引发旅游合同的无法履行、难以履行、履行不当、费用退还、费用分担等法律问题。依照《旅游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旅游者依照合同约定,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取消合同、退还费用、承担履行不能、赔偿损失等责任,多数旅游旅游经营者将承担天文数字般的赔偿费用。众所周知,疫情之后的半年之内,多数旅游经营者几乎没有任何现金收入,相反还要承担员工工资、房屋租金等实实在在的支出。三者叠加,必将彻底击垮多数旅游经营者。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旅游经营者吸纳了相当数量的劳动力。旅游经营者被击垮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批劳动者失业,大批家庭的生计将陷入困境。这种局面,与国家反复倡导的”六稳“”六保“方针是相违背的,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有负面冲击的。
大家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与企业家的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各方面一定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保企业,就是保社会主义生产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书记上述讲话的精神很明确:保住了企业,就保住了就业。保住了就业,就保住了民生。只有保住企业,大家才能共同度过眼前这道难关。当然,类似这样意思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说过。也就是说,“六稳”、“六保”就是当前最大的大局。其他“小局”必须服从这个大局。
由此,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这样的大局出发,就必须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一是必须依法,因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如果不依据法律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而是根据谁能闹、谁弱势来处理,就与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方向相违背,也会损害多年来法治建设的成果;二是必须妥善处理,引导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当协商和解,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
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在疫情之后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三),其虽然也对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如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充分运用在线诉讼平台开展线上调解、线上审判活动等。但是,结合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的处理实际来看,上述意见在针对性、明确性、全面性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足。鉴于旅游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