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签订日常经营合同
52fw.cn 07-10 次遇见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002471)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签订了金额为3,566,745.20美元的配电材料(配电网络用电缆和导体)采购合同,合同标的为低压电缆和导体,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收到该合同。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该国的能源与矿物资源部。该公司拥有坦桑尼亚本土绝大多数的电力生产、传输、分配等设备,主要向坦桑尼亚本土地区发电,传输、分配和销售电力,注册地为达累斯萨拉姆,该公司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011年度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合同金额约1,344万美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4.61%。
坦桑尼亚电力供应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 交易价格 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 违约责任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 3,566,745.20美元 合同正式生效30日内,公司将向对方开具银行履约保函,交易对手方电汇支付20% 预付款;货物装运后,交易对手方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70%;货物验收后45天,交易对手方签发验收证明后,支付合同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013年2月22日(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晚收到该合同) 16周 卖方延迟交货或延迟相关服务,将支付违约赔偿(合同价的0.2%/每周),赔偿金直接从合同中减去;赔偿金达到合同价的10%,买方终止合同。
价格的10%。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二)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22%。
(三)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四)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此次与其签订配电材料(配电网络用电缆和导体)采购合同有利促进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的深度合作,对进一步开拓非洲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合同载明不得采用价格调整,目前公司已锁定关键材料的价格,降低了材料波动的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辅助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风险。
(二)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在本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后,将先期电汇支付20%预付款,货物装运后,交易对手方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70%,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10%,如交易对手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经济、军事变动以及火灾、地震等情形,本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到货款的风险。但我公司计划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相应的风险。
公司已做好相关风险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