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合同履行受影响,涉诉高新技术企业如何渡难关?
52fw.cn 06-25 次遇见    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行难免会受影响,这对于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而言,冲击更大,资金链紧张。
    近期,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对疫情发生之后受影响比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给予展期和续贷的政策,积极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一系列金融组合拳帮助企业保持现金流的稳定。
    对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却暂时资金受困的企业,如何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因疫情引发的逾期还款的违约成本?涉诉企业能否顺利复工复产?来看深圳、苏州等地人民法院的实践举措。
    新宙邦科技公司向桑顿新能源公司提供价值1607万元的锂电池电解液,但桑顿新能源公司未如约支付货款,新宙邦科技公司诉至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桑顿新能源公司支付货款本息共计2300余万元,法院依据申请冻结了桑顿新能源公司账户现金750余万元。
    疫情发生后,桑顿新能源公司请求解冻账户资金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并复工复产。法院经研究认为,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行暂时受到影响,顺延还款期限有利于复工复产并最终解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准许并解除账户冻结。
    
    这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最高法认为,本案涉及的两家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法院通过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疫情期间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司法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案件调解成功后,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实现了共赢与多赢,从而有利于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苏州德威系关联企业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中,人民法院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充分协调各方利益,维护金融安全。
    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是集高分子线缆用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2020年春节之后,受疫情影响,整个德威系企业无法按时复工复产,造成大量订单无法及时完成。债权人苏州资产公司考虑到其3.2亿元金融债权的安全,在借款出现逾期后,于2020年2月4日将德威系企业一并起诉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申请法院冻结被告企业全部银行账户3.2亿元资金及相应价值的财产。
    苏州中院通过到德威生产厂区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座谈,难,法院与苏州资产公司反复进行沟通,经庭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苏州资产公司保证不抽贷,并给予德威系企业充分的宽限期;德威系企业承诺将销售利润优先保障案涉贷款的清偿,并且增加担保。
    法院当庭出具调解书,并依据双方调解方案,解除了对被告企业的全部银行账户查封。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坚持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东证证券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立即支付2.2亿元质押式证券回购款,并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同时,东证证券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企业全部银行账户2.3亿元或者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受理后,苏州中院经了解发现,光一系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遍布全国各地的员工无法到岗,企业迟迟无法正常复工,资金链出现严重紧张;面对2.3亿元融资提前到期和高额的违约金,企业2000名员工工资和供应商货款将无法及时支付,企业复工面临巨大困难。
    为此,苏州中院加大了案件调解力度,及时与东证证券公司进行联系,将企业实际情况告知对方,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考虑民企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宽限期和降低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共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法院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庭出具调解书。
    本案诉讼标的达2.3亿元,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余天时间。法院以在线调解方式高效妥善化解实体企业债务纠纷,既保证了债权人金融债权的实现,又为企业平稳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