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统计年报 2018北京技术市场统计年报
52fw.cn 07-03 次遇见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速之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谋篇布局,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北京技术市场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激发新动能、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新引擎,技术输出辐射带动全国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北京在全球创新中的位势。
一、总体情况2018年,北京技术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82486项,比上年增长1.5%;成交额4957.8亿元,增长10.5%,占全国总量的28.0%[1];技术交易额4069.5亿元,增长9.9%,占全市成交额的82.1%;平均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01.0万元,增长8.9%(见图1)。
从技术流向看,流向本市、外省市和出口技术合同项数呈“41:58:1”格局,分别为33836项、47454项和1196项;成交额呈“25:60:15”格局,分别为1219.5亿元、3014.9亿元和723.4亿元。
从技术领域看,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四个领域,四领域技术合同项数占全市的73.7%,成交额占78.0%。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和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输出成交额增速较快,分别比上年增长81.4%、32.6%和30.8%。
从合同类型看,技术开发、转让合同28398项,占全市的34.4%;成交额117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1%,占23.6%。技术咨询、服务合同54088项,占65.6%;成交额3786.8亿元,增长7.6%,占76.4%。
从交易主体看,技术卖方共5813家,比上年增加239家,增长4.3%;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卖方分别为178家、39家和5538家,比上年均有增加,输出技术合同分别为10499项、2972项和68541项,成交额分别为152.8亿元、26.5亿元和4768.2亿元。
从区域分布看,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位居前3的是海淀区、朝阳区和丰台区,成交额分别为1747.2亿元、1035.3亿元和835.1亿元,分别占全市的35.2%、20.9%和16.8%。输出技术合同项数位居前3的是海淀区、朝阳区和西城区,项数分别为52705项、7384项和6659项,分别占63.9%、9.0%和8.1%。
从政策落实看,与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和北京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合作,帮助技术交易主体落实优惠政策,技术市场发展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在5813家技术卖方机构的82486项技术合同中,审批单位奖酬金额达112.0亿元。
二、主要特点
1.技术市场对首都经济发展的贡献再创新高
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北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持续增长。经测算,2018年,北京地区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294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地区生产总值(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值30320亿元)的比重[2]达9.7%(见图2)。
2.“三城一区”技术创新高地作用不断显现
“三城一区”[3]主平台创新能力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呈现高强、高质、高端的创新格局。“三城一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2285.2亿元,同比增长14.1%,占全市的46.1%。“三城”输出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成交额663.4亿元,占“三城”成交额的35.1%。“一区”输出和吸纳高精尖[4]技术领域成交额分别为270.9亿元和58.3亿元,分别占全区输出和吸纳全市的68.4%和66.9%。
3.创新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企业仍是技术输出的主要力量,输出技术合同68541项,占全市的83.1%,成交额4768.2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占96.2%。在京高等学校技术交易质量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力度加大。高等学校输出技术合同2972项,成交额26.5亿元,增长24.0%;输出技术开发、转让合同成交额21.8亿元,增长35.4%,占高等学校输出技术成交额的82.0%,其中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实现翻番。高等学校输出技术中,落地本市1456项,成交额10.3亿元,增长30.4%,占38.9%;其中,先进制造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增长较快,分别增长92.3%和12.5%。
4.“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技术交易活跃
“高精尖”技术领域输出技术合同61748项,占全市的74.9%,成交额2722.5亿元,占54.9%,比上年增长11.8%,其中5个领域实现快速增长。高精尖技术领域落地本市24828项,占落地技术的73.4%,成交额742.2亿元,占落地技术的60.9%,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占高精尖落地技术的87.9%;先进制造、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和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增速较快,分别同比增长405.1%、38.1%和11.8%,技术创新引领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
5.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
流向津冀技术合同4867项,比上年增长4.8%;成交额227.4亿元,增长11.8%。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电子信息和现代交通领域,成交额181.4亿元,占79.8%,为津冀交通一体化和产业转型提供创新动力。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技术合同239项,成交额28.2亿元,增长25.8%,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生态协同发展。
6.服务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成效显著
流向“长江经济带”[5]各省(区、市)技术合同20198项,成交额1526.0亿元,比上年增长50.9%,占北京流向外省市的50.6%;其中电子信息领域成交额222.4亿元,增长28.5%,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成交额129.3亿元,比上年翻一番。流向“粤港澳大湾区”[6]各省(区、市)技术合同4412项,成交额528.9亿元,增长38.5%,其中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211.4亿元,增长121.5%,占流向粤港澳大湾区的40.0%。流向“一带一路”[7]18个沿线省区市技术合同24715项,增长6.0%,成交额1504.5亿元,增长33.6%;其中电子信息领域成交额437.5亿元,增长55.7%,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成交额167.2亿元,增长141.7%。
三、北京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易情况
国内技术交易合同108667项,成交额5262.1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占北京国内和国际技术交易成交额的85.3%;国际技术交易合同1706项,成交额908.1亿元,占14.7%(见表1)。
第二部分 北京输出技术
一、基本情况
#p#分页标题#e#1.技术合同成交额和实现成交额保持较快增长。本市输出技术合同82486项,比上年增长1.5%,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4957.8亿元,增长10.5%;实现合同成交额986.2亿元,增长10.9%,实现技术交易额889.5亿元(见表2)。
2.单份合同成交额集中在十万元到百万元之间。单份合同成交额在十万元到百万元之间的合同项数占比最大,占输出合同总项数的48.0%,该区段的合同成交额仅占全市成交额的3.3%。千万以上的合同项数虽然只占输出合同总项数的4.3%,但该段的合同成交额占比达到了83.0%(见图3)。
二、技术合同构成
1.合同类型构成
技术开发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高速增长。技术开发合同26599项,成交额959.0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占全市成交额的19.3%;技术转让合同1799项,成交额首次突破200亿元,达212.0亿元,增长77.3%,占4.3%。
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技术咨询合同成交额有所下降。技术服务合同49752项,成交额3746.7亿元,增长10.9%,占全市成交额的75.6%;技术咨询合同4336项,成交额40.1亿元,占0.8%(见图4)。
2.技术领域构成
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电子信息领域成交额1364.7亿元,占全市成交额的27.5%;现代交通领域成交额1017.0亿元,占20.5%;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成交额806.0亿元,占16.3%;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成交额681.2亿元,占13.7%(见图5)。
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合同2728项,成交额113.6亿元,比上年增长81.4%;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技术合同5582项,成交额395.4亿元,增长32.6%;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技术合同1575项,成交额49.2亿元,增长30.8%(见图5)。
3.知识产权构成
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知识产权交易主要形式。专利合同1156项,成交额773.0亿元,占全市成交额的15.6%;技术秘密合同13078项,成交额651.0亿元,增长17.6%,占13.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19831项,成交额407.5亿元,占8.2%(见图6)。
计划内项目成交额较快增长。计划内项目3703项,成交额268.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占全市成交额的5.4%。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项目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国家计划项目196项,增长10.7%,成交额6.8亿元,占0.1%;部门计划项目927项,成交额35.4亿元,占0.7%;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项目1822项,成交额184.2亿元,增长46.2%,占3.7%(见图7)。
5.社会经济服务目标构成
输出技术主要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等目标。服务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技术合同36104项,成交额1240.0亿元,占全市成交额的25.0%;服务于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的技术合同5899项,成交额1229.7亿元,占24.8%;服务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的技术合同2598项,成交额757.8亿元,占15.3%(见图8)。
6.大额技术合同构成
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输出大额技术合同3553项,成交额41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占全市成交额的83.0%。主要集中在现代交通、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领域。
大额技术合同主要输出到外省市。在京转化大额技术合同1534项,成交额887.0亿元,比上年增长5.2%,占大额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1.6%;流向外省市大额技术合同1795项,成交额2531.2亿元,增长32.1%,占61.5%;出口技术224项,成交额697.2亿元,占16.9%。
大额技术合同的买、卖方主要集中在内资企业。北京内资企业输出大额技术合同2920项,成交额364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占大额技术合同成交额的88.7%;内资企业(包括北京的和外省市的)吸纳北京大额技术合同2241项,成交额2968.8亿元,增长24.3%,占72.1%(见图9)。
7.技术卖方构成#p#分页标题#e#
技术卖方机构数平稳增长,内资企业是技术输出的主力军。技术卖方机构5813家,比上年增加239家,比上年增长4.3%。企业输出技术合同68541项,成交额4768.2亿元,增长14.9%,占全市成交额的96.2%,其中,内资企业输出技术合同63591项,成交额4319.1亿元,增长17.6%,占企业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90.6%。
高等学校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高等学校输出技术合同2972项,成交额26.5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其中79.6%输出到企业。科研机构输出技术合同10499项,成交额152.8亿元,其中62.1%输出到企业。
8.技术买方构成技术买方机构数量较快增长,企业作为技术买方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吸纳北京技术的买方机构(包括北京的、外省市的和国外的)35912家,比上年增加1386家。其中,企业吸纳北京技术合同57391项,成交额42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占全市成交额的85.3%。其中,企业吸纳北京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技术合同8557项,成交额116.0亿元。
三、中关村及各区输出技术
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输出技术海淀园和朝阳园是主要技术输出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2888家技术卖方机构输出技术合同52728项,成交额3649.2亿元,比上年增长2.8%,占全市成交额的73.6%。海淀园居首位,输出技术合同40058项,成交额1239.1亿元,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5.0%;丰台园次之,输出技术合同2515项,成交额819.5亿元,增长59.9%,占16.5%。现代交通、电子信息和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是主要技术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835.5亿元、834.2亿元和631.9亿元,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比分别为22.9%、22.9%和17.3%(见图10)。
2.各区输出技术
(1)城六区输出技术
技术输出集中在海淀区、朝阳区、丰台区、东城区。四区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八成。其中海淀区输出技术合同52705项,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项数的64.0%,成交额1747.2亿元,占全市成交额的35.2%;朝阳区输出技术合同7384项,成交额1035.3亿元,占20.9%;丰台区输出技术合同3470项,成交额835.1亿元,占16.8%;东城区输出技术合同3446项,成交额476.4亿元,占9.6%(见图11)。
(2)郊区输出技术
郊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郊区输出技术合同5642项,成交额572.4亿元,比上年增长45.1%,占全市成交额的11.5%。大兴区、昌平区和通州区是郊区主要技术输出方(见图12)。
(3)城六区向郊区输出技术
海淀区、朝阳区和丰台区是主要输出区,大兴区、通州区、延庆区是主要输出方向。城六区向郊区输出技术合同4177项,成交额109.9亿元。其中,海淀区向郊区输出技术2454项,成交额40.0亿元,占城六区向郊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6.4%;朝阳区输出534项,成交额39.4亿元,占35.9%;丰台区输出243项,成交额17.2亿元,比上年增长50.4%,占15.6%。城六区输出大兴区技术合同1064项,成交额29.4亿元,占城六区输出郊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6.7%,居首位;输出通州区477项,成交额24.4亿元,增长24.5%,占22.2%;输出延庆区153项,成交额11.7亿元,增长86.4%,占10.6%。
四、技术流向
从项数看呈“41:58:1”格局。流向本市技术合同33836项,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项数的41.0%;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47454项,比上年增长7.2%,占57.5%;出口技术合同1196项,占1.4%。
从成交额看呈“25:60:15”格局。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1219.5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全市成交额的24.6%;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3014.9亿元,增长29.5%,占60.8%;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723.4亿元,占14.6%(见图13)。
1.流向本市
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平稳增长。流向本市技术合同33836项,占全市成交项数的41.0%;成交额1219.5亿元,增长2.2%,占24.6%。
(1)合同类型构成
流向本市技术交易形式主要是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18376项,成交额85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占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9.7%;技术开发合同次之,达13187项,成交额299.8亿元,占24.6%;技术转让合同566项,成交额56.9亿元,占4.7%;技术咨询合同1707项,成交额12.9亿元,占1.1%(见图14)。
(2)技术领域构成
流向本市技术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技术领域。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18773项,成交额507.6亿元,占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1.6%;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1034项,成交额230.5亿元,比上年增长83.5%,占18.9%;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4378项,成交额123.8亿元,占10.2%(见图15)。
(3)知识产权构成
#p#分页标题#e#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是流向本市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技术秘密合同5859项,成交额180.3亿元,比上年增长7.0%,占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4.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9367项,成交额162.9亿元,占13.4%;专利合同355项,成交额82.9亿元,占6.8%。
2.流向外省市
(1)基本情况
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技术服务是主要形式。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47454项,比上年增长7.2%,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项数的57.5%;成交额3014.9亿元,增长29.5%,占全市成交额的60.8%。其中,成交额超过50亿元的省区市共19个,广东省居首位,流向广东省技术合同4613项,成交额338.0亿元,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1.2%。流向外省市的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2443.4亿元,占流向外省市成交额的81.0%。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电子信息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是技术交易集中领域,成交额2323.8亿元,占流向外省市成交额的77.1%(见图16)。
①流向津冀技术
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流向津冀技术合同4867项,比上年增长4.8%,成交额227.4亿元,增长11.8%,占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5%。其中,流向河北省技术合同3119项,增长8.3%,成交额193.8亿元,增长25.7%;流向天津市技术合同1748项,成交额33.6亿元(见图17)。
②流向“长江经济带”省区市技术
流向“长江经济带”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流向“长江经济带”11个省区市技术合同20198项,比上年增长10.9%,成交额1526.0亿元,增长50.9%,占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6%。其中,流向江苏省技术合同3468项,成交额337.4亿元,增长208.7%,居首位(见图18)。
③流向“一带一路”省区市技术
流向“一带一路”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流向“一带一路”18个沿线省区市技术合同24715项,比上年增长6.0%,成交额1504.5亿元,增长33.6%,占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9.9%。其中,流向广东省技术合同4613项,增长5.8%,成交额338.0亿元,增长11.9%,居首位(见图19)。
④流向计划单列市[8]及副省级城市[9]技术
流向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均有较快增长。流向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3474项,比上年增长6.7%,成交额234.3亿元,增长13.7%(见图20);流向副省级城市技术合同11744项,增长7.4%,成交额560.5亿元,增长23.7%(见图21)。
⑤流向东[10]、中[11]、西[12]部地区技术
从项数看,流向东、中、西部地区技术呈“55:21:24”结构,从成交额看,呈“47:20:33”结构。
流向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流向东部地区技术合同26240项,成交额14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其中,流向广东省技术合同4613项,成交额338.0亿元,占流向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3.7%,居东部地区首位,也居外省市吸纳北京技术首位(见图22)。
流向中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流向中部地区技术合同9679项,成交额588.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占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9.5%。其中,流向湖北省技术合同1806项,成交额149.7亿元,增长118.9%,居流向中部地区首位(见图23)。
流向西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流向西部地区技术合同11535项,成交额1001.2亿元,比上年增长35.6%。10个省市成交额超过10亿元。其中,流向贵州省技术合同793项,成交额225.9亿元,增长310.7%,居西部地区吸纳北京技术首位,居外省市吸纳北京技术第三位(见图24)。
(2)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构成
①合同类型构成
流向外省市技术主要交易形式是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合同30860项,成交额2443.4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81.0%;技术开发合同12773项,成交额415.1亿元,增长29.1%,占13.8%(见图25)。
②技术领域构成
#p#分页标题#e#流向外省市技术主要集中在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其中,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1993项,成交额775.1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5.7%;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6092项,成交额662.3亿元,增长4.1%,占22.0%;电子信息领域24730项,成交额596.3亿元,增长42.3%,占19.8%;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3766项,成交额290.1亿元,增长47.6%,占9.6%(见图26)。
③知识产权构成
专利、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流向外省市技术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其中,专利技术合同764项,成交额658.5亿元,比上年增长32.5%,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1.8%;技术秘密合同7021项,成交额286.2亿元,增长39.4%,占9.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10143项,成交额190.3亿元,占6.3%。
3.技术出口
大额技术合同占九成以上,内资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技术出口的六成以上。出口技术合同1196项,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项数的1.4%,成交额723.4亿元,占全市成交额的14.6%。输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合同274项,占出口技术合同项数的22.9%,成交额242.2亿元,占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3.5%。成交额1000万元及以上大额技术合同697.2亿元,占96.4%。内资企业出口技术合同705项,成交额466.7亿元,占64.5%;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技术合同325项,成交额222.3亿元,占30.7%。
(1)合同类型构成
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是技术出口的主要交易形式。技术服务合同516项,成交额453.3亿元,占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2.7%;技术开发合同639项,成交额244.2亿元,占33.8%(见图27)。
(2)技术领域构成
技术出口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电子信息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技术合同38项,成交额342.9亿元,占出口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7.4%;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795项,成交额260.8亿元,占36.1%;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技术合同123项,成交额43.6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占6.0%(见图28)。
(3)知识产权构成
技术秘密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是出口技术合同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技术秘密合同198项,成交额184.5亿元,占技术出口合同成交额的25.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321项,成交额54.3亿元,占7.5%。
第三部分 北京吸纳技术
一、基本情况
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吸纳技术合同61723项,比上年增长9.3%;成交额2431.8亿元,增长17.6%。其中,吸纳本市技术合同33836项,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项数的54.8%;成交额1219.5亿元,增长2.2%,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1%。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27377项,增长35.3%,占44.4%;成交额1027.6亿元,增长48.1%,占42.3%。技术进口合同510项,成交额26.9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4.7亿元),占7.6%(见表3)。
二、技术来源
1.吸纳本市
(1)基本情况
吸纳本市技术合同项数和成交额均超过五成。吸纳本市技术合同33836项,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项数的55.0%;成交额1219.5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2.4%。技术交易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其中,吸纳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507.6亿元,占41.6%;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230.5亿元,增长83.5%,占18.9%;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成交额123.8亿元,占10.2%。
(2)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
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合同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和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合9732项,成交额370.8亿元,占北京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0.4%。海淀园、丰台园和朝阳城吸纳技术占中关村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85.2%。其中,海淀园吸纳技术合同6057项,成交额213.5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占57.6%;丰台园吸纳技术合同961项,成交额82.1亿元,增长656.2%,占22.1%;朝阳城吸纳技术合同666项,成交额20.3亿元,增长20.3%,占5.5%。技术交易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现代交通和航空航天领域。其中,吸纳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5564项,成交额151.7亿元,占40.9%;吸纳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301项,成交额85.0亿元,占22.9%;吸纳航空航天领域技术合同1511项,成交额59.5亿元,占16.1%(见图29)。
(3)各区吸纳本市技术
技术吸纳方主要集中在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和西城区。四城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吸纳本市技术的80.9%。其中,海淀区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仍然保持领先地位,吸纳本市技术合同12992项,成交额493.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占40.5%;丰台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2562项,成交额189.3亿元,增长396.8%,占15.5%;朝阳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5111项,成交额173.7亿元,增长34.3%,占14.2%(见图30)。
郊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集中在大兴区和通州区。郊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4943项,比上年增长1.9%,成交额151.6亿元,占各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2.4%。其中,大兴区吸纳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居首位,吸纳技术合同1311项,成交额43.3亿元,占3.5%(见图31)。
2.吸纳外省市
(1)基本情况
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是主要交易形式。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27377项,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项数的44.5%;成交额1027.6亿元,比上年增长48.1%,占北京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4.1%。其中,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10亿元的有16个省区市,陕西省居首位。吸纳技术开发合同16309项,成交额532.1亿元,增长61.2%,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1.8%;吸纳技术服务合同9043项,成交额377.5亿元,增长33.1%,占36.7%。吸纳技术秘密合同6565项,成交额235.8亿元,占22.9%;吸纳专利合同978项,成交额133.3亿元,占13.0%。吸纳技术集中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和现代交通领域。其中,吸纳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9376项,成交额221.6亿元,占21.6%;吸纳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合同2359项,成交额198.1亿元,占19.3%,吸纳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3040项,成交额162.3亿元,占15.8%,吸纳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706项,成交额149.7亿元,占14.6%(见图32)。
①吸纳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
吸纳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有所下降,吸纳副省级城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吸纳计划单列市技术合同2761项,成交额61.3亿元,比上年下降37.3%。其中,吸纳深圳市技术合同802项,成交额31.8亿元,居计划单列市首位。吸纳副省级城市技术合同13903项,成交额489.1亿元,比上年增长55.2%。其中,吸纳西安市技术合同2928项,成交额113.2亿元,居吸纳副省级城市首位(见图33和34)。
②吸纳东、中、西部地区
从项数看,吸纳东、中、西部地区技术呈“60:22:18”结构,从成交额看,呈“51:24:25”结构。
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16309项,成交额527.4亿元,比上年增长48.5%,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1.3%。其中,吸纳江苏省技术合同6426项,成交额91.1亿元,占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7.3%,居北京吸纳东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首位(见图35)。
吸纳中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较快增长。北京吸纳中部地区技术合同6147项,成交额243.4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3.7%。其中,吸纳湖北省技术合同3776项,成交额125.3亿元,占北京吸纳中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1.5%,居中部地区首位(见图36)。
吸纳西部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高速增长。吸纳西部地区技术合同4921项,成交额256.7亿元,比上年增长75.0%,占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5.0%。其中,吸纳陕西省技术合同3056项,成交额138.3亿元,居西部地区首位(见图37)。
(2)各区吸纳外省市
技术吸纳方主要集中在海淀区、西城区、朝阳区和东城区。城六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25174项,成交额962.6亿元,占全市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93.7%。其中,海淀区、西城区、朝阳区和东城区吸纳技术合同23412项,成交额843.0亿元,占城六区吸纳外省市技术成交额的87.6%;海淀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据领先地位,吸纳技术合同14575项,成交额340.2亿元,占35.3%(见图38)。
郊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有所下降。郊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2203项,成交额65.0亿元,比上年下降22.7%,占全市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3%。其中,大兴区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居首位,吸纳技术合同538项,成交额18.2亿元(见图39)。
(3)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构成
①合同类型构成
吸纳技术主要形式是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吸纳外省市技术开发合同16309项,成交额532.1亿元,比上年增长61.2%,占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1.8%;吸纳技术服务合同9043项,成交额377.5亿元,增长33.1%,占36.7%(见图40)。
②技术领域构成
#p#分页标题#e#吸纳技术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和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吸纳外省市电子信息领域技术合同9376项,成交额221.6亿元,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1.6%;吸纳先进制造领域技术合同2359项,成交额198.1亿元,比上年增长96.6%,占19.3%;吸纳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合同3040项,成交额162.3亿元,增长199.5%,占15.8%,吸纳现代交通领域技术合同706项,成交额149.7亿元,增长54.5%,站14.6%(见图41)。
③知识产权构成
技术秘密和专利是吸纳技术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吸纳外省市技术秘密合同6565项,成交额235.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2.9%;吸纳专利合同978项,成交额133.3亿元,增长128.9%,占13.0%。
④科技计划项目构成
科技计划项目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四分之一以上。吸纳外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8956项,成交额266.5亿元,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5.9%;其中,吸纳国家计划项目技术合同7025项,成交额179.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8%,占17.5%;吸纳部门计划项目技术合同1104项,成交额50.1亿元,增长52.7%,占4.9%;吸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项目技术合同668项,成交额31.4亿元,占3.1%。
⑤社会经济服务目标构成
吸纳外省市技术主要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其他民用目标等目标。服务于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技术合同9471项,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项数的34.6%,成交额273.4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6.6%;服务其他民用目标技术合同3495项,占12.8%,成交额154.3亿元,增长33.0%,占15.0%。
⑥大额技术合同构成
吸纳外省市大额技术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吸纳外省市成交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技术合同1083项,成交额763.1亿元,比上年增长54.2%,占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4.3%。其中,吸纳技术开发合同642项,成交额356.5亿元,增长74.2%,占北京吸纳外省市大额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6.7%;技术服务合同367项,成交额305.5亿元,增长35.2%,占40.0%。吸纳的大额技术合同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现代交通和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等领域。技术秘密、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大额技术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
⑦技术卖方
吸纳技术主要来自企业。北京吸纳外省市企业技术合同11526项,成交额76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9%,占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74.5%;吸纳事业法人技术合同15657项,成交额249.5亿元,占24.3%。其中,吸纳高等学校技术合同12494项,成交额109.2亿元;增长61.4%,吸纳科研机构技术合同2600项,成交额128.2亿元,增长44.7%。
第四部分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018年,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委托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对北京地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行抽样调查,涉及82家。其中,国有企业18家,民营企业42家,事业单位16家,其他组织(内设机构)6家。
82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20503名,其中专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人员1528名;取得技术经纪人培训证书人员270名。
82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18年营业总收入138.35亿元。其中,技术性收入64.78亿元,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总数9091项,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额115.19亿元;举办技术转移活动1551次,服务企业218251户次。
注释:
1. 技术卖方:指技术的出让方。
2. 技术买方:指技术的受让方。
3. 科研机构:指经批准设立的单位性质为事业法人的科研院所,不含转企院所。
4. 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5. 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6.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是指技术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的转移。技术转让合同包括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动植物新品种权转让、生物医药新品种权转让合同。从广义上讲,当事人之间就特定的、现有的、不同权利化程度的技术成果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7. 技术咨询合同: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8.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9. 技术进口合同:指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境外引进技术,与技术输出国(或地区)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10. 技术出口合同:指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境外输出技术,与技术引进国(或地区)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11. 技术合同成交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的总和。
12. 技术交易额:指登记合同成交额中,明确规定属于技术交易的金额。即从合同成交额中扣除所提供的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实际技术交易额,但合理数量的物品并已直接进入研究开发成本的除外。
13. 国内技术交易额和国际技术交易额:国内技术交易额包括北京流向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北京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北京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和北京技术产权交易额;国际技术交易额包括技术进口和技术出口。
14. 实现合同成交额:指审核确认的技术合同收入金额总和。包括实现当年和以往登记的合同成交额,即签订的合同价款中已到帐的部分。
15. 实现技术交易额:指审核确认的技术合同收入金额中,明确属于技术交易额的总和。
16. 技术性收入:指实现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劳务费、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设备购置及使用费、专用业务费和一、二级管理费六份成本后的部分。
17. 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指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专用业务费和一二级管理费四份成本后的部分。
18. 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通过专家论证并经北京市统计局认可,用14中的计算方法产生的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技术交易对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作用。
19. 城六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海淀区六个城区。
20. 郊区:指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十个郊区。
#p#分页标题#e#21.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口径按照2012年10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批复》(国函〔2012〕168号)包含“一区十六园”,即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和延庆园。
22. “长江经济带”:包括省(市)有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云南省和贵州省。
23. “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市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上海市、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西藏自治区。
24. “粤港澳大湾区”: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
25. 计划单列市:指宁波市、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和厦门市。
26. 副省级城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济南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和西安市。
27. 东部地区: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在北京输出东部地区和北京吸纳东部地区的统计口径中不含北京市。
28. 中部地区:指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西省。
29. 西部地区:指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
30. 技术转移: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
31. 技术转移服务:为实现技术转移提供的各类服务(《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事业、企业、社团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单位(《技术转移服务规范》GB/T 34670-2017)。
[1]全国数据来源于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
[2]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用来反映技术交易对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作用的指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统计局连续10年联合发布),其中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指实现技术交易额中扣除原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专用业务费和一二级管理费四份成本后的部分。
[3]为便于统计,本报告中“三城一区”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以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代表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三城”技术市场相关指标口径按照所在行政区划(即海淀区、怀柔区、密云区、昌平区)统计,“一区”技术市场相关指标口径按照所在行政区划(即大兴区、通州区和顺义区)统计。
[4]本报告中“高精尖”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6个领域。
[5]“长江经济带”省(市)11个: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云南省和贵州省。
[6]“粤港澳大湾区”省(区、市)11个:广东的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9市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7] “一带一路”省(区、市)18个:沿线省区市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上海市、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西藏自治区。
[8]计划单列市指宁波市、深圳市、大连市、青岛市和厦门市。
[9]副省级城市指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济南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武汉市、成都市和西安市。
[10]东部地区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海南省,在北京流向东部地区和北京吸纳东部地区的统计口径中不含北京市。
[11]中部地区指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西省。
[12]西部地区指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