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员请婚假竟被辞退
52fw.cn 05-05 次遇见女职员婚期定了向单位请假,没想到单位不但不同意,还表示“结婚请假就不要来上班了”,而且也不给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近日,法院判决用工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付女职员双倍经济补偿金。
事件:女职员请婚假遭辞退
小雯是本市某培训学校的老师,去年1月4日,小雯向单位经理请婚假,称自己打算结婚。单位经理称:“公司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你因结婚请假,就不要再来上班了。”小雯想,自己岁数也不小了,婚礼时间也定下来了,如果单位领导不同意她休假肯定没法跟男朋友解释,就要求单位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遭到单位经理的拒绝。
小雯单位确实很忙,员工每个月都必须加班一天,还没有带薪年休假,由于单位拒绝为小雯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小雯无法领取失业金。
判决:单位需承担双倍补偿金
为讨说法,今年3月份,她将单位起诉至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和失业损失等共计2万余元。
由于小雯没有法律知识,母亲常年有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请不起律师。她向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符合条件,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张晓燕律师担任她的代理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雯因婚姻请假,单位领导不同意让小雯休婚假,还口头要求小雯不要再来上班的情况属于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小雯的工作年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