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短工,别“短”了权益 专家:重视劳动合同
52fw.cn 06-19 次遇见“1天195元,12小时工作制,白班夜班两班倒,上六休一,每个月30日发工资,压10天的工资。”一则分拣小件短期工的招聘启事如是写道。
短期用工人员因其用工时间灵活、成本低等优势备受招工单位青睐。这类劳动者大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然而,《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这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较弱,一些用人单位常打着“短期灵活用工”等幌子,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他们缴纳社保,进而侵害其劳动权益。
“想签合同的话就转长期”
记者在某招聘平台上联系了北京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发布的“急招短期工”主要是招聘在库房中从事分拣、打包、收货、扫描等岗位的劳动者。
线上投递简历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联系上了记者。“我们这边短期工的工期是40天,有兴趣吗”“签劳动合同吗”“短期工不签,长期工签,想签合同的话就转长期”……随后记者继续询问短期工是否有其他协议可以签,对方表示没有,并且也不为短期工缴纳社保。
而在北京一家“急招短期工”的烤肉店,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烤肉店要的短期工主要是从事餐厅桌椅摆放、打扫卫生、接待顾客,且必须干满4个月。在询问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对方表示没有劳动合同,“也不签协议,必须保证干满4个月,少一天都拿不到工资”。
记者追问道:“不签协议的话,万一有纠纷怎么办?”对方回答称“不知道”。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燕平告诉记者,打短工的劳动者在求职中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且难以从证据上反映出与用人单位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处于不利地位。
骑车送水并不危险不用缴纳社保
以求职的名义,记者在某生活服务平台上投递了一份简历,不久便收到北京某商贸公司招聘送水工的信息。
被问及用工时间时,该公司招聘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招短期工,只招长期工”“长期工要干多久”“半年。”
当记者询问用工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时,对方明确表示:“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当记者向这家公司表示应当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方以“招聘条件宽松”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而当记者提醒送水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应当缴纳社保时,对方则以“骑三轮车送水并非危险行业”为由拒绝。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某租房平台上的一名保洁员。这位保洁员在北京有着多年保洁经验,她告诉记者,自己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公司也并未为其缴纳保险。甚至在她入职之初,这家公司曾表示,保洁员在从事保洁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