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知识点
52fw.cn 04-22 次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教师资格和教师招聘的考试中都是在教育法律法规中频繁出现的考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颁布、施行的时间,二是其中一些重点法条,会做单选题或是结合一些案例来进行考察,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在教育法中高频出现的一些法条,结合习题带大家练习一下相关的考点。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教育的性质】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的地位】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的任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