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萝卜记终生
52fw.cn 06-30 次遇见 我的母亲不识字,但她很懂得做人的道理。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两件事对我的人生产生过较大的影响。有一次放学以后,我牵着家中的小山羊,挎着竹篮,手拿小镰刀,和小伙伴一起去割草。我们把羊儿散放在坟地上,任凭它们自由地择食青草。当把割下的草装满竹篮后,大家又牵着羊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见路旁有别人掉落的一棵萝卜,就把它捡了起来。回到家中,我把它拿给母亲看。我想母亲可能会夸奖我几句,谁知恰恰相反,她以为我调皮去偷拔了人家地里的萝卜,把我批评了几句。告诫我小孩子从小就要手脚干净,不要去私拿人家的东西。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记住了母亲的话,懂得做人要清白。
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小学生放学回家偷了别人晾晒的咸鱼,拿回家给他的母亲,她大力赞赏。从此这个孩子养成偷窃习惯,终于成为盗贼而被处决。
那棵萝卜和这个故事我牢记了一辈子。十多年前我购得《历代小品大观》一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出版),在该书510页上有题为《芒山盗》一文(明代陈继儒撰文),故事情节竟与几十年前母亲给我讲的故事相同:
宣和年间,芒山有盗临刑,母亲与之诀。盗对母云:“愿如儿时一吮母乳,死且无憾。”母与之乳,盗啮断乳头,流血满地,母死。盗因告刑者曰:“吾少时,盗一菜一薪,吾母见而喜之,以至不检,遂有今日。故恨杀之。”呜呼!异矣,夫语“教子婴孩”,不虚也!
在这个故事中,儿子和母亲都是罪人,儿子犯了死罪,在刑场即将受到法律严惩;母亲是道德的罪犯,审判并执行道德法庭的判决的人恰恰是她的儿子!
教子婴孩,古今中外,历来如此。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说:“父母是天然的教师。他们对儿童,特别是幼儿的影响最大。”
清清白白做人,快快乐乐过一生。我母亲自己就是这样做的。她曾对我讲过一件事: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处于十分困难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