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涛同志事迹材料
52fw.cn 06-29 次遇见王宏涛,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2009年、2010年、2011年、2014年、2015年度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公务员”;2012年、2013年、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2014年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2015年度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2016年度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7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是全省3910余名法官中最平凡普通的一个,也是法官群体最优秀的代表之一。他凭着对审判事业最执着的追求,维护公平正义最坚定的信念,心系群众利益,誓志惩恶扬善,二十年如一日扎根一线审判岗位,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我省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巩固党和国家反腐败成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政治立场坚定,牢记初心使命
王宏涛是一名具有二十年党龄、对党无比忠诚的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政治信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初心使命和为民宗旨,以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为己任,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形象。
二、立足岗位勇担重责,踏实敬业默默奉献
刑事犯罪危害的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刑事处罚剥夺的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利,工作一旦出现失误与差错,被告人失去的将是无法逆转的自由乃至生命,这也决定了王宏涛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所必须承担的极大责任和风险。“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决不能让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不公正的判决”,这就是王宏涛二十余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多年来,他坚守内心对公平与正义的执着追求,审理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不论大小、难易,总是一丝不苟地阅卷,认真细致地做好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