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同志事迹材料
52fw.cn 07-29 次遇见张艳
张艳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消协干部,多年奋战在消费维权第一线。无论是作为一般工作人员,还是消协负责人,凭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消协事业的热爱,以忠诚敬业的品格、严于律己的作风、无私奉献的精神, 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消协的发展倾注了满腔热血。在岗28年来,她成功调解处理消费纠纷3万多件,大到上万元的“棘手官司”,小到双方都不认帐的“芝麻小事”,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成为同行中工龄最长的“3·15”,在这条路上,她饱尝了鲜为人知的苦、辣、酸、甜。
她,无怨无悔,二十八年如一日。消费维权的岗位平凡,工作繁重,过程艰辛。她整天东奔西走,忙忙碌碌,有时还必须面对消费者的埋怨、指责甚至谩骂。对于这些,她总是说:“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只要消费者满意了,苦点、累点、委屈点,值得!”从事消协工作以来,她勤勤恳恳,从未向组织提出过任何关于个人的要求。她觉得,把本职工作干好,赢得群众认同,就是自己最大的价值。她深深眷恋维权事业,离不开那些需要她的群众。一部电话、一本记录薄,成了她的流动办公室。白天、黑夜;刮风、下雨,调解疑难纠纷,商场培训人员。只要有需要,她都会及时赶到现场。她对消费维权事业的热心深深地感染了周边的人群。在她的带动下,党员义工、青年维权岗、社会维权义务宣传员应运而生。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承诺,“小额消费纠纷不出店门”,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从中得到了实惠。
她,一心为民,把群众当亲人。在她的心中,只要涉及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哪怕是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要管,而且还要管好。一瓶矿泉水,她几次三番为消费者去超市讨要说法;一个热水袋,她拔掉过输液的针头,推着熄火的摩托车走了几里的路,27100元的首批医药费经过调解顺利到达消费者手中。为了说服当事人,她有时累得嗓子发不出声;为了调查取证,她大热天在外奔波数个小时;为了农民兄弟,她可以废寝忘食坚持调解;为了困难群众和残障人士,她多次上门协调,自己掏钱为他们打车、买盒饭,份内份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她总是带着深厚的感情,用爱心感染消费者,打动经营者,一次次地“化干戈为玉帛”。她坚信只要公平公正,再难再复杂的纠纷,也能解决。她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她播下了爱的种子,也得到了爱的回报。消费者把她作为贴心人,纷纷传抄她的电话号码。她始终保持着一颗真情为民之心,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在维权工作中不断收获着群众的情感之花。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代共产党员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时代风采。
她,创新服务,使消费更和谐。在长期的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张艳同志特别注意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经验的积累,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就是一部消费维权的“百科全书”。她认为处理消费纠纷不仅要案结事了,还要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她定期分析一段时期以来的消费者投诉资料,向商家提出整改建议。她主动帮助企业举办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帮助超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上市食品的质量查验。她建议超市从客服中心投诉记录中挑选顾客作为监督员,参与到超市的日常管理中来。超市每半年会对顾客监督员的意见进行汇总评比。她建议商场通过召开顾客恳谈会的形式,让顾客畅所欲言地提意见,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仅增强了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直观感知,而且拉近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推动了维权事业的社会化发展。
她,默默奉献,让人生充满爱。28年,苦并快乐着。作为维权工作者,往往费时耗力,不少都要反复调解,她在工作中坚持“快、细、准”。“快”,就是把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接到投诉迅速处理。“细”,就是处理纠纷耐心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准”,就是学习了解维权工作过硬的法律法规知识,准确公正处理各类纠纷,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她在认真细致处理好每一件投诉的同时,敏锐地意识到:消费者的权利意识还很薄弱,相对于经营者,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要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为此,她顶寒风,冒酷暑,走向商场、企业,走进学校、医院,走到村边、地头,不知疲倦地向大家讲解宣传消法,把维权平台筑到消费者面前。
有位哲人说过:生命的美不在于它的绚丽,而在于它的平和,生命的动人不在于它的激情,而在于它的平静,惟平和,才见生命的伟大,惟平静才见之深远。消费者维权工作是平淡的,甚至是琐碎的,没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动人情节,然而,当我们把张艳同志工作的点滴记录下来的时候,串成的是一首情系消费者、汗洒维权路的赤诚之歌。
这就是张艳同志,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每一天,对她来说,就是新的开始,新的挑战,每一天,她都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付出所有的才智和热情。开创新局面,做出真成绩,无怨无悔,为人民的利益执着追求着、奉献着,不为名,不图利。在维权战线上,奉献着她的智慧,奉献着她的热情,奉献着她的青春,奉献着她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