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我和律师伪造的”
52fw.cn 09-04 次遇见晨报讯(记者王欢)律师打赢官司,却被“欠薪”?
日前,沈阳的王律师为讨要律师费,与“代理单位”对簿公堂。而法庭上出现了一位神秘证人称:这一切是律师暗设的“圈套”。律师向“代理单位”讨要律师费
去年11月,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王律师为自己的“代理单位”———沈阳铝镁
设计院铝型材制品总厂(简称铝型总厂)打赢了官司。
然而,胜诉后的王律师,却不得不与铝型总厂对簿公堂,索要拖欠的律师费。
据王律师陈述:他在去年受铝型总厂出纳王肖(化名)委托,代理其单位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债务官司,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同年底,法院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铝型总厂5万元的加工费。官司打赢了,可铝型总厂一直没有支付他律师代理费,现在又不承认曾聘请过他代理此案。
今年10月,王律师拿着盖有铝型总厂公章的委托合同,起诉该厂索要代理费5000元。神秘证人“委托合同是我俩伪造的”
昨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律师讨薪案”。
神秘证人———铝型总厂出纳王肖出现在了法庭上。她称王律师出示的“委托合同”是同自己一起伪造的。
王肖称:单位规定谁要回欠款给谁10%%的奖励,而自己和王律师关系很好,遂请他帮忙,当时他并没有提律师费。尽管官司打赢了,但对方仍不肯还款,最终只执行了3000元的物品。奖励泡汤了,加之单位不给自己报采暖费等矛盾出现,王律师便给自己出主意“伪造委托合同”,自己便利用职务之便私盖了单位公章。
同样作为证人的铝型总厂厂长随后也站在了法庭上。他称:铝型总厂有常年的法律顾问,王律师是王肖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单位在得知后已支付了500元并要求其不要再插手此案,可王律师并未停止,反而与王肖伪造了委托合同,从而讨要律师费。
“当初打官司时,确实是王肖找的我,但我和他们单位领导曾经见过两面,他们完全知道我在打这个官司,王肖也给我提供了加盖公章的委托合同和授权书,我有理由相信是他们单位聘请的我。至于王肖所说的,我和她联合作假的事,完全是在说谎,我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律师,能为5000块钱办这么愚蠢的事吗?”王律师反驳道。
律师正当讨薪还是“暗设圈套”,相信法律将会作出公正的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