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发布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 这个变化值得注意
52fw.cn 04-19 次遇见昨日,常州市房管局正式发布实施新版《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对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情况、修订内容进行了说明。
去年12月,省工商局联合省住建厅下发了最新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今年以来,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房管局联合市工商局着手修订我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市房管局副局长吴玲忠介绍,在合同文本修订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的大力支持,合同内容重新整合编排,使得合同文本愈加完善,合同形式上更为完备,结构上更有条理性,在具体表述上更规范,用词更专业。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共12个条款,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成交价格、付款及税费、权属转移登记、房屋交付、其他相关权益、居间服务、违约责任、送达、争议解决、合同效力、附则等内容。吴玲忠介绍,与旧版存量房买卖合同相比,新版合同第一大变化就是把经纪服务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合二为一。
旧存量房网签合同主体只有交易双方,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多数都是签订的三方合同(包括买卖双方和经纪机构),这就造成了网签合同与现实情况相脱节,这也是“阴阳合同”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次合同文本修订,把经纪服务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合二为一,合同主体增加了房地产经纪机构,把居间服务作为合同主条款一并加以明确,满足了现实签约需求,为杜绝“阴阳合同”创造了基础条件。
其次,新版合同三方责、权、利更为明确。新版合同着重对买卖双方以及经纪机构的责、权、利进行了梳理和明确,尤其是对违约责任一块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