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签订重要销售合同
52fw.cn 07-10 次遇见江龙船艇:签订重要销售合同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20:11:05 中财网
原标题: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要销售合同的公告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19-045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要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造船方收到合同价格的信用证后,开始计算交付日期;
2、合同的履行期限:完工船舶交付的日期,最多不超过生效日期后12个月;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合同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合同履
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汇率变化,采购成本上涨、客户支付款项不及时、合同价格调
整等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造船方”)与
ARCHIPELAGO PHILIPPINES FERRIE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APFC”或
者“客户”)在珠海市签订了4份《54米双体客滚船设计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合同总价为3,320万美元。
上述合同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介绍
ARCHIPELAGO PHILIPPINES FERRIES CORPORATION,注册地为Unit 6A,
Unioil Center Building, Acacia Avenue, Madrigal Business Pak, Ayala Alabang,
Muntinlupa City,主要从事的业务:在菲律宾海岛之间提供海上运输服务。APFC
公司拥有并经营菲律宾渡轮,以及菲律宾东部和西部航线上的港口和码头。
APFC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合同外,最近三年APFC公司与
公司未签订其它销售合同。
履约能力分析:APFC公司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四艘54米双体客滚船;
2、交易价格
合同总价为3,320万美元;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将由造船方可接受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证支付合同价格;
4、合同的生效条件
造船方收到合同价格的信用证后,开始计算交付日期;
5、合同的履行期限
完工船舶交付的日期,最多不超过生效日期后12个月;
6、违约责任
(1)、如果船舶交付延误达到交付日期之后三十(30)天(截至第三十(30)
天午夜零点),则不进行调整,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2)、如果船舶交付延误超过交付日期之后三十(30)天,则在这种情况下,
从交付日期后第三十(30)天午夜零点开始,合同价格应按如下方式扣减:对于
在延误达到三十(30)天后的每一天延误(除非允许的延误):每天2,000.00美
元。
(3)、如果船舶的交付延误在合同规定的时期之后连续达到了九十(90)天,
则在这种情况下,并且在此期限到期后,客户可以自行选择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取
消或撤销本合同。如果客户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送达撤销通知,造船方可在上述
90天期满后的任何时间通过书面要求客户进行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在收
到此要求后的十五(15)天内应通知造船方撤销合同还是同意在商定的未来日期
接受船舶。双方理解,如果船舶未在此未来日期交付,则客户应享有取消或撤销
的权利,其条款和条件与上文所述相同。
(4)、最高违约金,除合同规定的内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