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项目(第一合同包)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52fw.cn 05-03 次遇见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项目(第一合同包),项目编号:WEFW-2016-001-RCJC-1,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5个合同包,本次招标合同包为第一合同包。招标范围为下表中各项目2016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1、S226线富蕴-可可托海,建设里程96km,二级公路;2、G219线哈巴河县齐德哈仁大桥,建设里程4.26km,二级公路;3、G219段吉木乃至和布克赛尔段,建设里程83.452km,二级公路;4、G217线128团至塔岔口段,建设里程47.806km,二级公路;5、S313线察布察尔至都拉塔口岸,建设里程70.164km,一级公路;6、G218线阿热勒托别至那拉提,建设里程12.114km,一级公路;7、G577线旱田至特克斯,建设里程49.447km,一级公路;8、G577线墩麻扎至旱田段,建设里程16.427km,一级公路;9、G218线霍尔果斯口岸段,建设里程13.31km,一级公路,建设里程2.907km,三级公路;10、S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建设里程83.822km,二级公路;11、S304线博乐市至温泉县公路,建设里程84.31km,二级公路。注:本表中的里程长度等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建设项目数量视交通运输厅2016年计划和实施情况,后期可能会相应增加。后续新增加项目以招标人划分的监督片区为依据归入相应合同包,实施日常检测工作。服务期:(1)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2)由委托人(招标人)向承担日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下达月检测任务;(3)检测机构自接到检测任务之日起3天内提交检测方案并通过委托人审查后进场开展试验检测外业工作;(4)试验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3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项检测资料;(5)检测机构必须在每月20日之前完成当月检测工作,并在23日前须将检测数据上传至质监局信息平台。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审核有效期内。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2.4与项目承包人和监理人有投资参股的关联关系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所属合同包的投标。2.5已在本项目第二、三、四、五合同包中标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第一合同包的招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10:30至14:00,15:3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3.2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一律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