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52fw.cn 07-12 次遇见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LJKQ-2018-ZCB-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7596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福县苏桥镇苏桥工业园土榕大道1号
联系方式:周习 0773-3133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773-759622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12号黄金屋小区别墅4栋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3.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7开标前,投标人须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设计单位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601.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1日 16:39 至 2018年04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 11 日至2018年 04 月 17 日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管审复[2017]10号、[201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临桂新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秧塘工业园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路网内道路,共建道路7条,道路等级分别为次主干路、支路,道路总长约5.97592km,包括秧十六路(包含建设桥涵1座,为1-20m简支梁桥,桥面宽度26m,桥梁总长约30m)、电子一路、电子二路、秧二十六路(包含建设桥涵1座,为1-20m简支梁桥,桥面宽度20m,桥梁总长约30m)、环西路、电子三路、桂西路;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管沟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地块土石方平整及简易围墙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6601.58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约35184.19万元、勘察费约387.03万元,设计费用约1030.36万元。
#p#分页标题#e#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8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60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 42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05月。
2.6招标范围: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华为生态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管沟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地块土石方平整及简易围墙工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本项目的(1)
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勘察(含测绘)工作;(2)方案设计及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的优化、修改工作;(3)初步设计及概算;(4)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5)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6)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等;(7)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调配合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接收使用。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方案设计劳务费补偿: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7开标前,投标人须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设计单位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报名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 11 日至2018年 04 月 17 日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04月 11 日至2018年 04 月 17 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p#分页标题#e#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 月 1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8.1勘察费:承包人提交勘察纲要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认后,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并经审图公司审核通过后,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支付至实际勘察费总额的80%,剩余20%勘察费待项目工程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8.2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4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颁发交工证书后且最终结算完成并经发包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一次结清;
8.3施工费的支付
(1)工程付款周期:以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支付依据(指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的)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1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0773-84771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福县苏桥镇苏桥工业园土榕大道1号
联系人: 周习
电话: 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12号黄金屋小区别墅4栋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773-7596226
招标人(盖章):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日期:2018 年 04 月 11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