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
52fw.cn 07-19 次遇见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公告编号: 2019-04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中相关约定能否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在具体业务合作事宜明确后签订具体业务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于2019年5月26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行业的资源和科技优势,共同推动智能交通和边缘计算领域的解决方案落地实施,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框架协议。
阿里云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合作为原则性、框架性合作,不涉及任何具体合作内容,亦不涉及具体交易方式、交易类型、交易金额等事项,本合作协议中所约定的合作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本次签署协议的对方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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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云简介:阿里云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公司之一,为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发者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阿里云致力于以在线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让计算和人工智能成为普惠科技。阿里云在全球19个地域开放了56个可用区,为全球数十亿用户提供可靠的计算支持;为全球客户部署200多个飞天数据中心,通过底层统一的飞天操作系统,为客户提供全球独有的混合云体验。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2019年5月26日,阿里云关联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汇通”)、股东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夏曙东、中智汇通、建信投资以下简称“转让方”)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向阿里网络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22,993,866股。转让完成后,阿里网络将持有公司222,993,8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阿里云和阿里网络为受同一控制的主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阿里云和阿里网络为公司的关联方。除此之外,阿里云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阿里云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经查询,阿里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阿里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未产生交易金额。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展开深度合作,推进智能交通和边缘计算领域的发展,共同打造适应未来需要的解决方案并落地实施,促进双方业务发展,扩大双方的行业影响力。
(二)合作范围
1、合作领域
双方将主要围绕智能交通和边缘计算领域进行深入合作,具体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交通领域,双方共同推进交通行业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边缘计算领域,双方共同推进 “云+边+端”的全链路解决方案。
2、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包括技术研发合作、市场推广合作以及项目落地合作。
(三)合作推进机制
双方合作涉及的具体项目,应基于本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和宗旨,另行签订项目合同。
(四)其他
1、知识产权
双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归属原所有方,因合作所需的任何一方原有知识产权,未经所有方事先书面授权,需求方不得擅自使用。对经授权的知识产权,需求方仅限使用于合作项目目的,不得向任何其它方披露,该授权随双方合作结束而终止。项目是否必需该知识产权,应由双方共同确定。如涉及共同研发项目,可在具体研发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事项。
2、协议期限及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千方科技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若双方拟延长合作期限,应在本协议有效期终止前一个月内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四、合作目的及影响
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已逐渐成为信息化变革的新引擎,依托技术创新的力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大势所趋。公司积极顺应时代及技术发展趋势,着力推进云计算、边缘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阿里云在云计算技术、市场等多领域有着深厚布局。通过此次合作,双方将在多个领域形成较好的优势互补,公司将获得阿里云先进的技术、产品与服务支持,推动公司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能力持续升级,助力公司在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竞争力快速提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p#分页标题#e#1、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是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的方向性共识,在本合作协议的框架约定下,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内容等事项仍需进一步签署业务协议进行约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作期限内,在政策法规、市场、技术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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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框架协议披露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与本合作协议签订的同时,阿里云关联方阿里网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智汇通、股东建信投资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向阿里网络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22,993,866股。转让完成后,阿里网络将持有公司222,993,8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00%,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以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