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TH[2018]-146号地块拍卖出让 面积179.96亩
52fw.cn 04-28 次遇见新安房产网 原创资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县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竞买人近两年内在太和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未发生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方可参加该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函》。
三、竞买资格及宗地要求:
1、竞得人必须落实原县规划局提出的建设业态及建筑风格,规划业态及建筑风格的调整必须经县政府同意。
2、竞得人建设的商业部分必须100%自持,且自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
3、竞买人报名时需书面承诺项目开业运营时引进不少于20个知名商业品牌,如违反承诺,每少一个品牌,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该条款由县商务局监督落实。
4、竞得人必须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文化剧场,并沿复兴路建设一条石条步行商业街。
5、竞得人对宗地上已有的老建筑:老食品厂厂房、水塔、地主老宅必须保留,对保留老建筑进行改造提升,保持原有建筑风貌特色。
6、竞得人必须代政府建设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左右的教堂及附属用房,并代建项目范围外公园绿地及水系(整体项目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在满足项目自身需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