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亿元影片转让合同未及时披露 北京文化及董事长、总裁被开具警示函
52fw.cn 07-12 次遇见6月10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000802,股吧)”)及董事长宋歌、总裁严雪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北京文化于2020年11月及2021年1月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计签订三份电影投资份额转让合同,合同金额累计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70.18%,属于应及时披露的重大合同。然而,经北京证监局调查发现,北京文化于2021年4月才补充披露上述重大合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北京文化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显示,北京文化分别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三份转让协议,转让了《封神三部曲》系列的三部影片各25%份额,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西藏慧普华上述转让款5.5亿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北京文化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宋歌、严雪峰应当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文化及宋歌、严雪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北京证监局要求北京文化加强对董监高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成立于1997年,随后于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北京文化是一家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主营业务已由原有旅游景区业务逐渐转型为影视文化业务,发展成为涵盖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新媒体及旅游文化的全产业链文化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