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部门环保督察理清思路是关键
52fw.cn 04-07 次遇见省级环保督察在完成对市(州)的全覆盖和“回头看”后,下一阶段将转入对省级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属重点企业的督察工作。由于省级有关厅(局)与生态环境厅(局)的关系微妙,因而对部门的省级环保督察就变得非常敏感,再加之此前缺少相关实践经验,所以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设计构思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相关工作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统筹考虑。
明确督察的主要目标
具体包括,省(可延伸到部分重点市、县,下同)级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情况;推动实施牵头或配合负责的重点环保工作,督促解决本系统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任务的情况;出台部门或行业规章、政策、标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情况。督察省级有关部门核实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转化成高质量、建设性的督察报告和典型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高水平建议,供有关厅(局)作为改进环保工作的参考,以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细化督察的重点内容
具体来说,要梳理形成4个清单:全面梳理省级有关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最终形成完整的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省级有关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最终形成完整的工作清单;全面梳理省级有关部门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情况,最终形成完整的企业清单;全面梳理省级有关部门承担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任务情况,最终形成完整的任务清单。根据上述清单,再具体筛选出督察省级有关部门的重点内容和问题。同时,熟知相关法律、政策和标准,方能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督察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善用督察的手段方式
可参考借鉴督察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一些手段和方式,根据已经确定的督察目标、重点内容和初步掌握的问题线索,在准备阶段自下而上地做好前期摸底、调查研究、明察暗访、资料调阅、信息收集等工作,有目的地走访有关科研院所以及审计、环保、纪检等部门,总体构思设计好督察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路线图和需要重点突破的问题及关键节点。在进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