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合同
52fw.cn 07-09 次遇见采购人(甲方):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供应商(乙方):宁波卓洋印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5FACZ002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元)
备注
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证
册
(本)
4950000
1.298
规格与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货物数量之外,乙方应按货物印制清单中分县(市、区)总印制数量的1%免费提供加放。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贰万伍仟壹佰元,即RMB¥6425100元;该合同总价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使用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更换等所有费用及产生的有关各项费用和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本合同规定的提供合格货物品数量不得减少)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印刷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甲方具体要求完成全部货物成品生产,且货物成品质量不得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送检样品质量(该样品应由双方封存)。乙方应按送检成品样品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
4、因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招标文件规定,在乙方开工与生产时,组织人员赴乙方生产场地实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验收交付后,因甲方授权的签收单位保管不当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给合格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授权的收货单位承担。
四、交货及验收
1、货物送达:首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5日内,数量不少于30万本(册),以后分9批次供完所有货物。乙方在收到甲方发货通知(包括电子邮件等)五日之内,须将货物送交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因甲方过错原因造成延迟的,交货时间顺延)。乙方交货时,须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乙方质检部门从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乙方没有提供完整的货物交付所需资料的,必须补齐,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