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申请人宽宏大量 承揽合同纠纷案执结
52fw.cn 08-09 次遇见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由申请执行人宽宏大量而执结的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5年11月8日,原告骆某和被告孙某签订粉刷合同,被告将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某学校院内里外粉刷等工程承包给原告,按合同约定承包价100000元,被告已付73000元,下余27000元工程验收过了也未结算。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以“没钱”为由不予支付,故原告将被告诉至红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7000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尽管法院先后向被执行人孙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催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孙某还是一脸无奈迟迟没能履行。在这期间,法院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了查控,可并没发现有什么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孙某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早已欠下不少外债,哪还有什么可供执行财产。
当申请执行人骆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意识到孙某也并非存心想“赖”,只是凭他目前的家境、处境,一下子很难凑齐这么多款用于还账,于是就宽宏大量,念其二人曾是多年的好友、至交,之前也没少合伙共事,且大都合作愉快。为使此案早日执结,也为了减轻孙某的还款压力,于是便主动和孙某取得联系,说明自己这27000元的本金可少要6000元,利息也全免了,只要再交21000元即可结案。对于骆某的宽宏大量,孙某感激万分,于是便加快了凑钱速度,不久便把21000元执行款凑齐,和骆某一起来到红旗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手续。
申请执行人骆某当场写下了“结案证明”,证明自己已通过红旗法院收到了执行款21000元,其于本金及利息自愿放弃,不再要求法院执行,案件全部款项已经执行完毕。法院也随即写下了《结案报告》至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终于在申请执行人骆某的宽宏大量下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