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这些案件即将庭审直播!
52fw.cn 08-30 次遇见高明法院将于2020年7月20日至21日进行庭审直播,案由是承揽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0)粤0608民初1785号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李某
被告:黄某、广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官:李林龙
书记员:仇秀静
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3点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杨和法庭第二审判庭
案情简介
(材料来源:起诉材料)
原告和被告于2019年4月11日签订《土石方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某工地项目以杨和镇杨西大道路面标高为参照4米以上的石方、软坚石、硬坚石为原告方施工范围,总工程量不得低于30万方。
原告诉请判令:1.判决确认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土石方承包合同》;2.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375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粤0608民初1786号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李某
被告:黄某、广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官:李林龙
书记员:仇秀静
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4点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杨和法庭第二审判庭
案情简介
(材料来源:起诉材料)
原告和被告于2019年4月11日签订《石料加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某工地项目施工挖出的石料交与原告方进行加工,结算单价为12.5元/吨(加工费及装车费)。加工生产石料的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施工人员均由原告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被告方负责并保证项目范围内所生产的石料全部运输至原告加工场地内进行加工。
原告诉求:1.判决确认解除原告和被告签订的《石料加工合同》;2.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0)粤0608民初229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程某、冯某
承办法官:黄永军
书记员:赵颖妍
时间:2020年7月21日上午9时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
案情简介
(材料来源:起诉材料)
原告诉称,二被告与我行于2019年11月26日签订《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被告程某为借款人,被告冯某对被告程某在上述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告和被告签订《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已经严重逾期还款,已经构成违约并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立即偿还借款本金94636.68元,并支付利息2144.84元(利息包括正常期利息、复利、罚息,下同。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9%,在正常期贷款利率6%的基础上上浮50%),本息合计共96781.52元(暂计至2020年6月16日,实际利息按合同约定计至债务全部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对处置被告一提供的抵押物在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所有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由两位被告承担;5.本案所有财产保全费用988元由二被告承担。
届时,高明法院将在中国庭审公开网
进行以上案件的庭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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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承揽合同纠纷、加工合同纠纷……这些案件即将庭审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