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52fw.cn 04-16 次遇见承揽合同是一大类合同的总称,传统民法中承揽合同包括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两大类。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在发展中形成了许多独特的行业特点,法律将建设工程合同独立于加工承揽合同单独加以规定。《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法》第287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这一规定说明了这两种合同之间具有相通性。可以说,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因此,在实践中二者的区分也就更加困难。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而《合同法》第287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的这一规定则说明了这两种合同之间具有相通性。可以说,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因此,在实践中二者的区分也就更加困难。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2009年3月王某与李某约定,王某给李某家盖房屋5间,建房所需材料由房主李某购置。后王某先后雇佣12人用了110个工时(一个工时80元),历时十余天完工。房屋建成后,王某要求李某支付工程款8800元,李某以王某所建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相关费
用。王某在与李某多次协商未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究竞是承揽合同呢还是建设工程合同?要想对该合同的性质作出了出准确的判断,就必须弄清这两种合同之间的
区别。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
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范文本,就是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以及相关国际
惯例制定,现在已广泛应用到建筑工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