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关系中欠款不还是否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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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1月15日消息 中国乡村之声《乡村谈话》专稿:各种法律劳动关系中,承揽合同关系是我们不经常注意到的一类。今天节目的嘉宾是来自北京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时福茂律师,给大家说一说承揽合同关系工作中出现问题。
基本案情
2011年6月,安徽省舒城县的刘某和王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刘某为王某加工服装,由王某提供图纸和原材料,双方还约定了价格和质量。后来刘某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加工完成的服装交给了王某,由于资金问题,王某于2012年1月18号给刘某出具一份欠条,写明欠刘某服装加工费72000元,之后一直拖着没还。现在刘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支付加工费72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庭审中,被告王某对欠72000元加工费无异议,但认为这个欠条上没有注明付款期限,原告刘某要求他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没有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案情分析
时福茂:实际上王某不及时支付货款已经为另一方造成损失,从这里看,王某应当支付利息,但案件中双方没有约定,尤其民间有一种无息借款,长时间的不还款对出借人是很大的损失,实际上这里面可能会存在,有没有利息的问题,如果实际上一开始借款的时候,双方约定不存在利息,但是到还款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