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更新后) 科锐国际 : 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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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9:25:41 中财网
原标题:科锐国际: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更新后) 科锐国际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锐国际”)
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业务体系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业务体
系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3,953,578.32元、“信息化系统升级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529,683.00元,合计(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5,483,261.32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合同(如有)、募集账户
支付明细等资料,由会计和分管资金经理审核后支付。
本公司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建立项目档案,定期提供
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财务部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了完备的会计
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欧格林”)、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科之锐”)、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锐尔”)
进行增资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账户;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科之锐”)、全资子公司陕西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
科锐尔”)和全资子公司宁波康肯市场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康肯”)
作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业务体系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截至2017
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与北京欧格林、上海科之锐、苏州科锐尔、成都科之锐、陕
西科锐尔、宁波康肯、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武汉)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锐武汉”)作为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业务体
系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与科锐武汉、中国光大银行北
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
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
司荐客极聘网络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荐客极聘”)作为本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
与荐客极聘、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6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18839
13.28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项
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0242
1,529,683.00
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2701
2,179.29
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
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2619
392.88
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2880
62.18
陕西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有
限公司(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3349
762.30
成都科之锐人力资源服务有
限公司IPO募集资金监管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5480
9.84
宁波康肯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23431
1,764,494.53
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武汉)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31980
2,185,664.02
荐客极聘网络技术(苏州)有
限公司(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5060188000251968
0
合 计
5,483,261.32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
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
资进度
募集资金节余
金额(含利息收
入)
1
业务体系扩建项目
227,830,600
226,915,027.72
99.60%
3,953,578.32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30,000,000
28,977,103.64
96.59%
1,529,683.00
合计
257,830,600
255,892,131.36
99.25%
5,483,261.3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续经营管理
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483,261.32元(包括银行存款
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六、说明与承诺
公司近12个月内未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
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务体系扩
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业务体系扩建项目” 节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3,953,578.32元、“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1,529,683.00元,合计5,483,261.32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
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
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
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募集资金划
转完成后进行注销。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
营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