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52fw.cn 07-11 次遇见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开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计划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营造注重实践、潜心研究的校园文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为有利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委会”)负责管理运行,创委会设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执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校团委、科研院、校科协、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实验设备处、基础教育学院、科技园、财务处及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负责人等相关领导。负责项目的总体安排、人力、物力资源的调配,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审定立项项目、评审专家及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专家小组组长由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组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创新创业训练教育专家、教学名师、知名教授、创新创业类课程授课教师及企业工程师。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方案设计,不定期开展创新创业方面的讲座,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设计,负责项目立项评审、检查及验收等工作。
执行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创新创业项目的宣传、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组织工作,负责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协调工作,各项目组运行经费的审核与管理,项目进展情况监控等。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并为项目配备指导教师。
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北京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所有具有北京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均可参与项目的研究。
第七条 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一)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二)项目内容符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原则上创新项目申报负责人为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为二、三、四年级的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为三、四年级的学生,批准立项时,负责人距离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四)创新项目人数不超过5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人数不超过6名,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