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
52fw.cn 04-19 次遇见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邦材料”)因经营业绩显著增长,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贷款1,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城北支行贷款500万元,公司拟为吉邦材料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
(二)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吉邦材料提供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城北支行返回的已正式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吉邦材料提供1,500万元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吉邦材料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为吉邦材料与中国工商银行城北支行签订的贷款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吉邦材料担保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19-03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事项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15日前通过本公告所载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16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网址:,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箱:ir@sobute.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刊登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经事后审核,现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下内容进行补充更正,更正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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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万吨
■
2、《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3)成本分析表”,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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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二、(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更正前数据根据前五类原材料的采购额统计得出,更正后数据根据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统计得出。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983.8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