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济南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52fw.cn 04-21 次遇见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法治保障坚强有力,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中国城市政商关系年度排名第五、山东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多项荣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关键少数”,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谋划、亲自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立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对法治济南建设作出部署,印发《济南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组长积极履职尽责。各区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防控疫情、贯彻民法典等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学法述法制度规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学法8次以上,先后邀请杨明仑、申卫星、肖金明等专家作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辅导报告。认真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任前考法制度,重视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党校各类班次专题设置依法行政课程,培训干部7000余人次。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组织31个牵头部门、12个区县严格落实指标任务。宣传培树政府部门、街道(镇)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推进示范创建全覆盖。印发《济南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济南市获评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历下区、莱芜区获评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济南市以政务服务热线标准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章丘区五项联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获评单项示范项目。
(二)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打造“在泉城、全办成”品牌。创新“极简审批”“独任审批师”“容缺受理”等制度措施;率先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梳理24个部门、982项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行电子化,累计减少企业、群众各类办事证明材料5000余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实现服务绩效由企业、群众评判,审批时限平均缩短67%。大力推进“市县同权、精准赋权”,196项市级行政许可和23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区县实施。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政务诚信纳入文明创建,制发政务诚信建设方案、公务员诚信手册,督导落实政务失信案件,纳入区县、部门综合考核,严肃清理“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率先建成信用监管系统,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优惠政策认定、财政资金扶持等领域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举措,“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基本形成;出台全国首个“信易贷”专项支持政策,拓宽诚信企业融资渠道,在全国“信易贷”工作会议作为省会城市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推广。三是依法防控疫情助力复工复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依法防控疫情、打击违法犯罪系列文件,国内首推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规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
(三)聚焦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020年承诺的23件为民实事全部完成。一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价格违法行为,立案29起。率先启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实施全程闭环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梳理市区两级办理事项210项。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22项监管举措,率先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四个办法”。二是持续创新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成市域社会治理基础网格14848个,设专兼职网格员4.3万余人,市级“雪亮工程”在线应用90950路,实现对重点公共区域、行业领域重要部位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共打掉涉黑组织25个、涉恶犯罪集团63个,判决黑恶案件141件、707人获刑,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全国唯一连续10年命案全破的省会城市。制定实施《济南市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依法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事业,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144所、新增学位2.87万个,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7%。将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留观患者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预付医保基金10.55亿元。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PM2.5年均浓度达到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后评估办法,启动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8件,高质量完成雪野风景区生态恢复任务。制定“田长制”工作方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坚决守住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红线。
(四)聚焦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求,着力提高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发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法定程序。规范政府合同《标准文本》,政府法律顾问94人次参与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83件,为全市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推进精细化立法和文件管理。坚持立法为民理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9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规章和文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确定“一审核、一备案、两评估、三统一”管理模式,坚持立改废结合,适应民法典要求,对现行65件规章、5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确定规章修改4件、废止1件,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部门制度建设。实施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着力解决职责边界不清、办事程序复杂、制度执行不力问题,45个政府部门(单位)共编制权责事项5126项、边界事项242项,优化再造流程3377项,规范行政裁量权1896项,建立健全739项依法行政制度和1153项内部管理制度,全力打造政府部门制度建设“济南样板”,典型经验获司法部刊发。
#p#分页标题#e#(五)聚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161个街道(镇)全部实行“1+5+N”派驻执法体制(设置1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5个部门派员常驻),我市经验获省重点推广。二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1.2万件行政处罚案件实现网上办案、实时监督。章丘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验获全省推广。创新实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各级执法部门办理不予、减轻或从轻处罚案件25954件,受益市场主体2.5万余家,获国务院简报刊登推广。分期分批培训执法人员2500余名、执法听证主持人162名、执法监督人员146名,全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27人,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比例达7.3%。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12件、政协提案736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4件,办理反馈5件。完成审计任务109项,移送各类问题线索22起,整改资金151.43亿元。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市民诉求量突破1000万件,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3”监督平台体系(以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为龙头,统筹“12345”热线、电视问政、电台问政),被省委作为深化改革创新经验推广。
(六)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加强多元调解制度建设。我市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到660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达183个,人民调解员23212名。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调解室,在200多个商会协会、23家律所设立商事调解室,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高标准建成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街道(镇)普遍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制定实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则,加强基层诉源化解、自查化解,全年市、区县两级审理案件2242件,综合纠错率32.42%。成立市政府行政应诉委员会,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共参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55件,败诉率19.8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到80.86%。依法推进雪野风景区专项整治,强化全过程法律服务保障,实现零复议、零诉讼。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制度,全年排查2158人次,实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落实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律师信访值班制度,实现在接访关口依法精准分流。创新信访、纪委、司法行政和相关部门“3+1”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市、区县、街道(镇)三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1081批2529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四是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服务在全省的首位度进一步巩固提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试点建设,新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0家,推广“智慧民调”“法援在线”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连续23年不断线,月接听量超万件。全市律师事务所发展到463家,公证机构达15家,司法鉴定机构达37家。律师万人比达8.2,列全省第一。完成泉城公证处整合和齐鲁公证处转制重组任务,规模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深化“法治惠企”,推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105支专项法律服务队,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4300余次。建设山东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室、济南律师学院、济南国际法律服务研究院等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涉外法律理论研究,31名律师入选全国、全省涉外法律人才库。
(七)聚焦提升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完善普法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以案释法等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区县(功能区)、市直重点单位普法责任,健全完善全市“法治六进”网格化工作体系。完善三级普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二是突出普法重点。以机关、学校、社区(村)、企业等关键区域、重点人群为重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市委党校开设法治课程120余班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率先组建市、区县两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全市1000余所中小学校重新配备法治副校长;全面实现“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1888名法律顾问为6273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8.7万余次,培训“法律明白人”2万余人次。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疫情防控专项法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市里两次召开会议部署民法典宣讲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汇报,全市各级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8360余场次。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广场, 21万人次参加优化营商环境网上知识问答,改造提升法治宣传阵地340余处。创新开展法治街镇、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全市50%的社区(村)达到“十个一”创建标准。坚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精神,高标准改造提升宪法、民法典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公园以及少年儿童、国家安全、禁毒戒毒等主题法治教育基地100余个;编排山东琴书、山东快板、小品等法治文艺节目,在电台、电视台开设“法治生活、有话好好说、交通进行时”等精品法治栏目;通过天下泉城、爱济南APP、无线济南、舜网、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向数百万用户推送普法资讯,形成全媒体普法格局。四是扎实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组成六个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任务。章丘区“453”依法治村模式、平阴县“146”村级治理体系以及雪野湖风景名胜区生态依法整治经验作为全国经典案例总结推广。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p#分页标题#e#(一)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强化。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指出我市部分政府部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有差距问题,反映出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亟待提高;从全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和纠错、败诉情况看,基层一线执法仍存在薄弱环节,学法、述法、考法等“规定动作”落实不够到位。
(二)行政执法监管不够有力。有的领域执法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法律实施效果不明显。有的部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不细。对从更加便利服务对象方面加强政府部门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的考虑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提升。
(三)新兴领域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与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要求相比,缺乏既熟悉国内外法律,又适应“互联网+”、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等领域专业知识的高水平法律服务人才。基层法治建设力量不足,与基层依法治理需求还有差距。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起步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针对省委巡视济南指出的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推进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法治济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指标任务,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树部门、街道(镇)法治建设典型,实现市、区县、街道(镇)示范创建全覆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对外开放门户、绿色生态廊道、文化保护传承等重点领域“靶向立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后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快构建依法治网体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擦亮“在泉城、全办成”服务品牌,推进创建“无证明城市”,打造全天候服务型“掌上政府”,提高12345热线办理水平。持续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深入实施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推动面向服务对象的规范化、系统化、便利化制度、规范建设。加强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和省会经济圈区域法治协作,打造高端法律服务平台,完善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四)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突出“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健全完善法治督察考核机制,开展重点督察,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提升督察考核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