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标准和交付要求 合同里见
52fw.cn 07-26 次遇见本报7月23日讯 记者7月23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于近日正式印发,对青岛市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了规范。
《通知》明确,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对装饰装修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对各自负责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在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必须明确实施装修的楼号、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等相关信息。
在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所售住宅中使用的重要建筑材料(包含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应当在合同附件中明确房屋装饰装修内容、标准及交付要求,包括重要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约定。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交付标准在实体房源或销售区域设置实体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建造完毕,保留时间自全部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或采取公证的方式将样板房的详细情况予以保留。 《通知》自2020年8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