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绒涉嫌虚假购销合同,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52fw.cn 07-28 次遇见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ST 中绒 ( 000982 ) 8 月 29 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虚假购销合同等违规行为,公司及多名当事人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公告显示,*ST 中绒 8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处分决定指出,经查明,2016 年 12 月 31 日,*ST 中绒披露的《关于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223 号的回复公告》显示,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9 月期间,*ST 中绒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生国利用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及 *ST 中绒的出口退税资质,以 *ST 中绒名义与多名客户签订虚假合同,伙同他人假报出口,虚构购销业务和资金往来,涉及的虚假购销合同总金额约 1.2 亿美元,预计对 *ST 中绒相关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2017 年 4 月 29 日,*ST 中绒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ST 中绒对 2012 年和 2013 年相关事项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ST 中绒 2012 年度营业收入调减 3.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减 2.1 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5%),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 2.1 亿元;*ST 中绒 2013 年度营业收入调减 4.0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减 2.39 亿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5%),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 4.49 亿元;*ST 中绒 2014、2015 年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均调减 4.49 亿元。
对此,深交所表示,*ST 中绒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 *ST 中绒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马生国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董事马炜,董事兼财务总监卢婕,时任董事马生奎,时任董事、现任副总经理马峰,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梁少林,时任独立董事陆绮、张小盟、崔健民,监事马生明,时任监事李光珺、杨灵彦,时任副总经理郑宁,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晓非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