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因疫情致旅游合同解除 旅行社应与游客协商退费
52fw.cn 07-29 次遇见中新网7月29日电 最高法、司法部、文旅部日前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就旅游费用的退还进行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通知》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的解除、费用负担等纠纷。
《通知》指出,要慎重解除旅游合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尽可能协商变更旅游合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未就旅游合同变更达成一致且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