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明确参照物 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出炉
52fw.cn 05-05 次遇见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5月6日,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正式出炉,这意味着以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有了明确的参照物,合同不再是“残缺不全”或约定不明确的了,这有助于减少物业纠纷。
约定不明导致纠纷
“很多物业管理区域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原因之一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够明晰,或者一些重要条款没有约定。”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建花介绍说,每当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大都是从网上下载,或照搬其他物业公司的合同作范本,致使产生矛盾纠纷时,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范文本》于5月6日正式出炉,并开始向会员单位免费发放。它可供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在签订合同时参考使用,也可供物业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示范文本》条款很细
记者看到,《示范文本》包括物业服务质量和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和管理,维修资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10个方面的内容。《示范文本》里的条款很细,比如有关物业服务费用,提出了包干制和酬金制供大家选择;由于南宁市老旧小区日益增多,又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因此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也有约定;对于小区容易产生矛盾而又敏感的问题,诸如业主财产失窃、车辆保管、车辆毁损、车位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公共水电费用收取等相关问题都有明确的约定。
特别是“违约责任”的条款,不论是物业还是业主或业委会,所承担的责任都是对等的、公平的,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换言之,如果是物业违约了,则物业要按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或业委会支付违约金;如果是业主或业委会违约了,则要按约定的标准向物业支付违约金。
参照时可灵活使用
“当然,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并不必完全照搬示范文本的内容,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示范文本》里列出的条款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徐建花说。
业内人士徐先生认为,《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和业委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加强自律的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业主的权益,一定程度上减少物业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