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推行发布会召开
52fw.cn 07-08 次遇见日前,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联合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并举行推行发布会,在全省率先推行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合同,在收费、管理方面规范托育机构。
近年来,南京0—3岁的婴幼儿托育行业发展迅速。去年2月,南京市颁布施行的《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托育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退费办法。但各机构自行制订的服务协议五花八门,这给消费者防范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去年6月,联合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启动了服务合同范本拟定工作。前后历时一年,经过多轮会商和修订,最终确定了范本内容。
据悉,此次推出的《范本》共有九条,包括:合同期限、履行地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班级设置和人员配备;费用及支付方式;权利和义务;保密事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其他事项等。内容经过多方磨合,反复论证,不仅专业性强,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董国成在会议讲话中,对社会上的早教托育机构提出了要求,他呼吁早教托育机构主动使用此次推出的示范文本,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推行发布会上,南京贝想保育有限公司、图图育儿园、新爱婴等8家早教托育机构代表现场作出公开承诺,积极应用《范本》,尽最大努力减少矛盾和纠纷。6家托育机构还与家长进行了现场签约。
会后,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曹炜接受了采访。他表示,两家协会将持续跟踪调研《范本》推行情况,进一步听取机构和家长意见。如果确有必要,将适时对《范本》进行修订、完善。(宁市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