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商经营不善亏本 合同诈骗17万获刑5年
52fw.cn 08-09 次遇见红网洪江8月29日讯(通讯员 蒲小丽)湖南洪江市男子胡某某,系木材加工商。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大量货款。为弥补资金漏洞,胡某某隐瞒自己无履约能力的事实,与方某等6名被害人签订木材买卖合同、木材运输合同,从而骗取合同定金、预付款、货款共计17.02万元。2012年8月28日,洪江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初,胡某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木材加工厂,从事木材加工销售业务。但木材加工厂成立不久,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多名货主的大量货款。资金大量缺乏,致使胡某某无力发货。
为偿还所欠货款,弥补资金漏洞,胡某某便隐瞒其根本无履约能力的真相,先后与被害人方某等6人签订木材买卖合同和木材运输合同,骗取他们合同定金、预付款、货款共计17.02万元。然后,胡某某又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合同或者欺骗对方货物已发送,将所骗钱财用于偿还债务及生活开销,致使被害人的损失无法追回。
事后,胡某某一直外逃。2012年4月20日,胡某某在四川省眉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