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特许经营合同却不备案 北京播睿恩被罚一万
52fw.cn 04-25 次遇见信网4月24日讯 随着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迅猛发展,选择一个好项目加盟是不少创业者的选择。但在选择项目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些创业者对项目了解不清,白白搭进去了加盟费。为规范加盟经营行为,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而北京播睿恩教育科技中心(以下简称“播睿恩”)则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被罚款一万元。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的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根据北京市商务执法大队发布的信息,播睿恩在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一万元。
从播睿恩的官网介绍上看,这是一家从事高端脑潜能核心技术的教育机构,在四川、吉林、重庆、云南、上海、青海、江苏、山东、广东、北京等省设立分支机构。在经营方式上,播睿恩采用的也是招商加盟的形式,统一为分校提供品牌、产品、教学、市场、运营、销售等全方位的支持。信网也就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一事联系了播睿恩,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具体答复。
据介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于2007年颁布的法规,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这也是鉴别一家从事加盟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合法可靠的重要标准。同时,